附件1:《梅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和2023年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 (第四批)的通知》.pdf
附件2:兴宁市2023年~2024年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资金发放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