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15-10-26 14:55:51 |
兴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事项颁发公告
(2015年第13号)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同意给兴宁市张陂加油站5家经营单位颁发相关证照文书。请以下单位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安全生产经营。
序号 |
单位名称 |
法人或 负责人 |
证照文书 |
许可证 (文书)编号 |
有效期 (颁发时间) |
备注 |
1 |
兴宁市张陂加油站 |
钟文达 |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
梅兴WH安经证字[2015]0066号 |
2015年10月19日至2018年10月18日 |
延证 |
2 |
兴宁市文发加油站 |
钟文钦 |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
梅兴WH安经证字[2015]0067号 |
2015年10月19日至2018年10月18日 |
延证 |
3 |
兴宁市新圩福源发加油站 |
黄茂珍 |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
梅兴WH安经证字[2015]0068号 |
2015年10月19日至2018年10月18日 |
延证 |
4 |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广东梅州兴宁服务区南加油站 |
刘胜凯 |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
梅兴WH安经证字[2015]0069号 |
2015年10月19日至2018年10月18日 |
延证 |
5 |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广东梅州兴宁服务区北加油站 |
刘胜凯 |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
梅兴WH安经证字[2015]0070号 |
2015年10月19日至2018年10月18日 |
延证 |
兴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