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15-10-08 10:55:05 |
兴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事项颁发公告
(2015年第 4号)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同意给兴宁市罗岗镇红星村桂发石灰石场等3家非煤矿山企业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请以下单位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安全生产。
序号 |
单位名称 |
法人或 负责人 |
证照文书 |
许可证编号 |
有效期 |
备注 |
1 |
兴宁市罗岗镇红星村桂发石灰石场 |
黄寨 |
安全生产 许可证 |
(粤)FM安许证字[2015]Mb083Ⅱ3 |
2015年09月24日至2018年09月23日 |
申请延期 |
2 |
兴宁市永和镇锦洞石场 |
钟强 |
安全生产 许可证 |
(粤)FM安许证字[2015]Ma085Ⅱ3 |
2015年10月08日至2018年10月07日 |
申请延期 |
3 |
兴宁市新陂第二石厂 |
吴雄英 |
安全生产 许可证 |
(粤)FM安许证字[2015]Ma086Ⅱ3 |
2015年10月08日至2018年10月07日 |
申请延期 |
兴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