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得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名单的公示
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和《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0号)的有关规定,至2017年6月30日止,兴宁市取得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共22家,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兴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