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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兴宁市安全生产监管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浏览次数:-作者: 安监局 信息来源: 转自安监局 发布时间:2018-06-19 16:08:38

兴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兴宁市安全生产监管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兴安委〔2018〕2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安委会成员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兴宁市安全生产监管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市安委办反映,联系电话:3331692,传真:3334728,邮箱:xnajj@163.com。

兴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8 年6月4日

兴宁市安全生产监管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

为加强基层安全生产工作,推进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延伸到最基层,推动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打通安全生产监管最后一公里,实现安全生产监管全覆盖,努力实现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最终目标,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17〕30 号)、《梅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推行安全生产监管网格化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梅市安委〔2018〕6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通过区域定格、网格定人、人员定责,延伸安全监管触角,实施群防群治,努力构建安全生产专群结合、群防群治、齐抓共管的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实现监管区域全覆盖,深入推进隐患排查治理等各项工作,全面提升生产安全事故防控水平,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建设平安兴宁提供坚实可靠的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到2018 年底,初步建成运行高效、覆盖所有镇(街)、村(居)和监督管理对象的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体系。

(一)安全生产网格管理规范。实行监管五定,实现目标四清,即基层安全生产网格管理实行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奖惩,实现辖区清、人员清、职责清、底数清,做到网格边界清晰、责任主体明确、目标任务具体。

(二)网格化管理工作机制健全。进一步健全基层安全生产监管网格间的协调配合机制、上下级网格间的整体联动机制、安全生产监管网格员的管理考核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形成网格互动、区域联动、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监管格局。

(三)安全监管对象资料完善。充分依托现有的网格资源,积极推动安全生产监管网格与既有网格资源在队伍建设、工作机制、工作绩效、信息平台等方面的融合对接。发挥村(居)民委员会在发现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或安全违法行为中的作用,建立完善市——镇(街)——村(居)三级安全生产监管数据库,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各级网格对本辖区的安全监管对象,重点是基层企业、三小场所(小商铺、小作坊、小娱乐场所)、家庭户,要全部建立动态监管档案,摸清网格内生产经营单位的性质、生产过程中的危险性,以及生产经营规模、重要程度、监管重点等情况,对监管对象的基本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三、组织机构

市安委成立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徐甦常委、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市府办副主任何森清、市安委办主任、安监局局长陈志标同志任副组长,市安委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

四、网格结构

按照市级管理、镇(街)主导、村(居)负责、网格员实施的原则,遵循属地管理、网格覆盖、区域为主、条块结合、权责明晰的总体思路,构建市——镇(街)——村(居)三级安全生产监管网格。各镇(街)要结合实际,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规模和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任务,科学划分网格,并落实网格责任人员,明确工作职责,按照定区域、定人员、定责任的要求,建立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行业包线、区域包干责任制,共同负责抓好所在网格责任区域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行业包线:由市政府负责,厘清辖区内每个监管对象和对应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并以镇(街)为基本单元,划分若干个纵向管理网络。经济规模大或生产经营单位多的镇(街)可划分多个网格,工业、商贸集聚地等可单独划分若干网格。

区域包干:由镇(街)负责,根据辖区内的监督管理对象情况,以村(居)为基本单元,划分若干个横向管理网格。经济规模大或生产经营单位多的村(居)可划分多个网格。

五、工作职责

(一)一级网格:市政府。

主要职责:

1.对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进行全面部署,立足最大限度利用既有网格资源,制定具体可行的实施方案,确保到 2018 年底,初步建成运行高效、覆盖所有镇(街)、村(居)和监督管理对象的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体系。

2.严把监管对象摸底和分级分类归口管理关,确保数据上下一致和监管全覆盖。

3.协调解决下级网格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结合安全生产检查长效机制管理系统,稳步推动实施线上监管。

(二)二级网格:市有关部门和各镇(街道)。

主要职责:

1.制定网格化管理方案。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制定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由市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根据所管行业特点,以镇(街)为基本单元,由镇(街)以村(居)为基本单元,制定针对性和操作系统较强的工作方案,对监督管理对象进行网格化分块。

2.明确网格化管理责任人。编制辖区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示意图,为每个划分的监管网格至少明确 1-2 名工作人员,具体做好以下工作:

(1)负责网格内监管对象的摸底排查统计,并根据监管对象变动情况(新增、停产、关闭、转产、复产复工等)形成动态管理清单,掌握监管对象安全生产基本情况。

(2)根据辖区内监管对象的情况确定本级网格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和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确定区域内重大危险源、重大隐患,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对于规模大、规格高、安全风险高或与本网格监管力量不匹配的生产经营单位,由市以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直接监管,不纳入镇级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的范围。)

(3)制定监督检查计划,开展监督检查。部署、指导、检查、协调下级网格的相关工作,对下级网格上报的信息进行汇总和分类处置。按照委托权限及时查处本级管辖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督促消除本级监督检查中发现或由下级网格报送的事故隐患,及时上报须由市级查处的违法行为或需市级督办整改的重大隐患。市有关部门至少每月组织 1 次,镇(街)至少每月组织开展 2 次对重点监管单位检查。

(三)三级网格:各村(居)委会。

主要职责:

1.全面摸清和掌握网格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基本情况,建立工作台账,采集、确认相关信息。

2.以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行为、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开展情况和网格内的公共安全隐患为重点,开展安全生产日常巡查,了解监管对象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发现、劝阻(消除、阻止)或上报各类事故隐患及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3.配合上级网格解决本级网格中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4.负责编制辖区内网格化管理责任区域图,落实网格责任人员,主要履行宣传员、信息员、巡查员的工作任务:

(1)负责面向监督管理对象和社会公众积极宣传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

(2)协助镇(街)安监部门将本网格内相关企业纳入,及时更新相关信息。

(3)定期对网格内的企业、三小场所(小商铺、小作坊、小娱乐场所)、家庭户开展安全巡查,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等重要信息要及时报告。汇总上报原则上要求逐级上报,如有重大情况,可跨级上报。

六、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8 年 5 月):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明确负责人,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完成网格划分、力量整合,落实网格责任人,确定各个网格、各类人员的安全职责与任务,建立安全监管运行机制。

(二)实施阶段(2018 年 6 月至 9 月):组织相关业务培训,完善安全生产监管网格建设,完成网格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基础信息的采集与确认,制定、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全面实施规范有效的网格化运作。市行业管理部门要结合所管行业特点,加强和镇(街)沟通联系协作,全面完成安全生产网格划分任务,并做好相关台账收集和整理,同时请各镇(街)、市直行业管理部门将附件4于2018年10月10日前上交至市安委办。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8 年 10 月至 12 月):结合年度工作分析和考评,采取安全检查业务比武、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和检查(巡查)文书评比等形式,组织检查验收,总结经验,表彰先进。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责任单位要加强对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形成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要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结合本单位实际,如已开展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的单位,要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措施,逐步实现基层全覆盖,不断推动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的规范化、长效化。尚未开展此项工作的单位,要根据本实施方案,抓紧制定具体详细实施方案,加快实施步伐并认真落实。

(二)加强宣传教育培训。各责任单位要向辖区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等法律法规规定,加大安全舆论宣传力度,全方位立体式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大宣传活动。要按照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将网格员培训纳入年度培训计划,定期组织培训,提高网格员发现问题的能力,使网格员会检查、会记录、会报告。创新培训手段,通过安全生产执法现场观摩、以会代训、技能比武等多种方式,进一步提升网格员的业务素质。加强网格员保密教育,防止向外界泄漏所负责网格内的重要数据信息或企业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

(三)加强管理考核。各责任单位要充分借鉴综治网格化管理经验,不断探索并建立以教育培训、运行管理、巡查排查、隐患治理、信息上报、绩效考评等为重点的安全生产监管网格化管理工作机制。要主动作为,积极与综治部门对接,将安全生产纳入社会管理网格化体系,统一安排部署,统一检查考核。市安委会将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纳入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年度考核、评先表彰范畴。

(四)推动社会参与。充分发挥第三方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在参与支持安全生产网格建设、安全风险评估以及协助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隐患整改等工作中的作用。健全并保障安全隐患、非法违法行为以及事故的举报渠道畅通,对举报有功人员及时兑现奖励,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监督举报的积极性,推进安全生产专群结合、群防群治、齐抓共管。

附件:1.兴宁市 (行业)安全网格化监管示意图

2. 镇(街)安全网格化监管示意图

3. 镇(街) 村(居)安全网格化监管台账

4. 行业(镇街)安全网格化监管汇总表

5.兴宁市安全网格化监管隐患排查记录表

6.兴宁市生产经营单位基础台账

7.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网格实名责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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