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98作者: 安监局 信息来源: 转自市安监局 发布时间:2018-06-29 17:10:00 |
兴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注销兴宁市径南镇柏塘石场非煤矿矿山企业
《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公告
〔2018〕第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主席令第7号)第七十条的规定,经审查,我局决定依法注销有效期届满且未提出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手续的兴宁市径南镇柏塘石场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粤)FM安许字〔2015〕Ma029Ⅱ3)。
特此公告
兴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