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作者: 安监局 信息来源: 转自市安监局 发布时间:2018-11-23 10:37:00 |
兴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事项颁发公告
(2018年第5号)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同意给兴宁市罗岗镇红星村桂发石灰石场、兴宁市新陂第二石厂颁发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请企业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安全生产。
序号 |
单位名称 |
法人或 负责人 |
证照文书 |
许可证编号 |
有效期 |
备注 |
1 |
兴宁市罗岗镇红星村桂发石灰石场 |
黄寨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粤)FM安许证字〔2018〕Mb067Ⅱ4 |
2018年9月30日至2021年9月29日 |
|
2 |
兴宁市新陂第二石厂 |
吴雄英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粤)FM安许证字〔2018〕Ma068Ⅱ4 |
2018年10月8日至2021年10月7日 |
|
兴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