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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兴宁市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方案》意见的函

浏览次数:-作者: 市安监局 信息来源: 转自市安监局 发布时间:2018-08-23 10:00:00

关于征求《兴宁市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方案》意见的函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安委会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梅州市委、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国家、省有关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深入推进平安兴宁建设,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市安委办草拟了《兴宁市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方案》,现征求你们的意见。请认真研究,提出意见建议。书面修改意见加盖公章后于8月31日(星期五)前反馈给市安委办(有无意见均应回复反馈)。

联系人:曾建文,电话:3331692,传真:3334728。

兴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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