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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联合开展醇基燃料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2-10-26 11:23:23

         为深刻吸取吉林省长春市“9·28”重大爆燃事故教训,按照《梅州市集中开展醇基燃料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为严防同类事故发生,兴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按照“联合行动、各负其责”的原则,市安委会在全市集中开展醇基燃料安全专项整治。

       10月19日下午,市领导刘东峰主持召开醇基燃料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市安委办主任、消安办主任、各镇(街道)分管安全工作的负责同志及有关单位和企业分管负责同志参加会议,会议强调醇基燃料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部署我市专项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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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20日开始,市安委办组织应急、公安、交通、市场监管、生态环境、各镇街等部门对醇基燃料展开联合执法行动,排查涉及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使用醇基燃料的企业,向相关企业宣传醇基燃料的危险特性和安全使用规范等知识,醇基燃料生产、经营、运输配送、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并取得相关许可,违反相关规定或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企业要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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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轮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300余人次,分为20余个工作小组,排查了177家企业。初步统计排查结果,未发现生产企业,其中有1家经营企业,18家使用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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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兴宁市安委办制定了《兴宁市醇基燃料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严格执行,各部门执法人员深入一线、全面摸排、建立台账,切实推进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加强醇基燃料生产、经营、运输、使用等环节的安全教育,持续做好醇基燃料安全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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