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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兴宁:强化野外火源管控,坚决防范森林火灾发生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3-02-24 09:09:14

   2月21日上午,兴宁市森防办组织召开了全国“两会”及清明期间森林火险形势分析研判会,传达学习省、梅州市有关会议精神和市领导指示批示精神,结合兴宁市实际,分析“两会”、清明期间以及未来10天森林火险形势,部署全国“两会”及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


  


  会上通报了今年以来火情接警和林火卫星热点监测的情况,兴宁市公安、林业、气象、民政、交通、文广旅体、供电等部门分别结合自身职责作了详细的分析研判,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建议措施以及需要市森防指协调解决的问题。市森防办就下一阶段森林防灭火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在各镇(街)、各成员单位的联防联控下,元旦至今兴宁市森林火灾态势总体平稳有序,但依然有部分乡镇出现野外违规用火行为。随着春耕春种全面展开、全国“两会”和清明将至,兴宁市面临的森林防灭火形势极其严峻复杂。一是随着疫情的放开和经济复苏,旅游观光人数大幅度增加,野外火源管控的难度明显加大。二是部分镇(街)、景区“五清”行动开展不彻底,未对杂草、落叶、可燃物等进行清理,存在森林火灾隐患。三是清明前后,扫墓私自烧香烧纸等野外火源点多面广。四是部分镇村临时检查站形同虚设,个别还设立在村委门口,没有得到实质性的防控措施。五是护林员责任还需要进一步压实,少数护林员还存在着日常巡防不到位的现象,工作流于形式。

  会议强调,各镇(街)、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强化底线思维,压紧压实责任。提前做好近期至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的部署工作,按照《关于全面落实森林防火区经营单位和个人森林防火责任的通知》(梅市森防办〔2023〕2号)要求,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及各相关单位的行业职责。

  近期兴宁市天气持续干旱,随着春耕春种和全国“两会”及清明节临近,烧秸秆、烧田埂等农事用火,祭祀拜祖私用爆竹、烧纸钱香烛不同程度存在,野外火源管理难度加大,发生森林火灾的风险增大,各镇(街)、各成员单位要切实落实好各自职责,克服麻痹思想、松劲心态、厌战情绪和侥幸心理,切实把森林防灭火工作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始终保持高压严防态势,紧之又紧、实之又实地做好森林防灭火各项工作。

  同时,各镇(街)在“两会”、清明节以及高火险天气期间落实网格化管理责任,对重点进山路口、重点路段要设置临时检查站,强化队伍靠前驻防。坚决拒绝一切火源进山,一经发现野外违规用火行为,将严格按照《梅州市森林火源管理条例》依法依规严惩肇事者责任。要加大对痴、呆、傻、老、幼和精神病人等重点人群的监管,严防特殊群体用火、玩火引发森林火灾,必要时采取“人盯人”方法,确保火源管控与火情巡查工作落实到每一个区域、每一个山头、每一处林地。相关单位要深入各镇村防火一线,加强对护林员、网格员巡山护林、履职情况、防火措施等森林防灭火工作的督查,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纠正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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