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6-02-13 15:15:06 |
为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储存、经营、运输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我市近期“打非治违”行动中查处的两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一:黄槐镇查处非法交易“鱼雷”案
2026年2月1日,兴宁市应急管理局联合市公安局、黄槐镇人民政府等单位,在兴宁市黄槐镇欣欣烟花爆竹经营部对面马路查处一起正在交易的“鱼雷”案件。经现场执法人员清点,该批“鱼雷”共计12箱(单枚直径7cm,高度11cm,内含烟火药),属于国家明令禁止的违规违禁危险物品。目前,涉案物品已被依法查扣,公安机关对陈某、吴某的违法行为处行政拘留5天。


案例二:兴田街道查处民房内非法储存礼花弹案
2026年2月10日,兴宁市应急管理局联合市公安局,在兴田街道的兴宁市赖亚全烟花爆竹经营部后面的一处民房内,查获一批非法储存的礼花弹。经现场执法人员清点,该批礼花弹包含3号、6号、8号礼花弹共计26箱。目前,涉案物品已被依法查扣,公安机关对赖某的违法行为处行政拘留5天。


上述两起案件,暴露出个别人员心存侥幸、顶风作案,肆意践踏法律红线,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兴宁市应急管理局在此再次提醒广大市民,如发现类似非法行为或安全隐患,请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兴宁市应急管理局将持续保持烟花爆竹“打非治违”高压态势,深化部门协作,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坚决筑牢安全防线,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