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兴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4-09-30 16:20:23 |
为规范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我局重新组织拟定了《兴宁市南部新城宁新城南二期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10月1日至2024年10月30日,共30天。在此期间,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意见发送至我局职能部门邮箱(xnzjj3330936@163.com)。
特此公告。
附件:《兴宁市南部新城宁新城南二期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
兴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