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兴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4-12-31 09:32:09 |
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1310”具体部署,深入实施“百千万工程”,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依法行政,按照《兴宁市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同时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我局结合工作实际,突出学习主题,积极加强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宣传教育,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努力营造法治建设的良好氛围,推动机关法治建设。
(一)抓好政治理论学习,夯实思想基础。通过党组书记上党课、中心组理论专题学习、集中研讨和各支部学习等方式,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讲话、《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内容,引导党员干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加强班子建设,坚定理想信念。我局党组中心组成员围绕《习近平著作选读》第一卷、第二卷、第三卷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关于调查研究论述摘编》等理论著作,共开展集中研讨4次、专题学习9次,党组成员撰写心得体会共24篇,切实将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听党指挥、为党尽责的实际行动。高标准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每次党组会议必开展第一议题学习,不定时开展专题学习,至目前共学习了56个议题,并将“第一议题”学习作为党组会议讨论决策事项、研究部署工作的思想指南和首要内容。
(三)抓好党纪学习教育,筑牢廉洁自律防线。我局把党纪学习教育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认真谋划、抓严抓实。局党组制定了《党纪学习教育方案》,各支部结合实际制定了支部党纪学习教育计划安排,依托党组(党委)会议、“三会一课”等方式原原本本学深学透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党组利用中心组理论学习召开研讨会、读书班共计2次,召开全体干部职工警示教育会议1次;各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进行传达、专题学习共计17次,支部书记上纪律党课共计9次,外出参观学习1次。
二、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着力审批提速,推进体制改革
1.提高建设项目审批效率,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截至10月31日,我局共核准行政许可办件量为52宗,其中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核发32宗,施工面积520401.29㎡。商品房预售许可5宗,预售面积66370.36㎡,预售套数540套,其中住宅500套,面积64110.3㎡;商铺40套,面积2260.06㎡。人防结建9宗、易地缴费6宗。办理变更方面共52宗,施工许可证变更26宗,预售许可证变更26宗。
2.深化乡镇(街道)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根据梅州市委编委会《关于加快推进乡镇街道体制改革下放管理职权相关工作的通知》、《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镇和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的公告》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共梳理下放行政处罚事项30项,其他权力事项7项。我局注重业务培训,保证下放事项“放得下,接得住”。在市政数局和市司法局的统筹安排下今年按照培训要求,我局业务人员积极准备培训课件,选派业务骨干参与政数局和司法局对镇(街)工作人员开展的线上、线下业务培训,录制培训视频,确保相关工作有效对接、高效运行。
(二)坚持完善机制,科学民主决策
一是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我局今年通过组织学习《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严格按照决策启动公共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决策公布等程序,持续推进《兴宁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规划(2020-2029)》和《广东省梅州市兴宁市石马镇刁田村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2021-2035年)》项目实施。二是全面构建法律顾问制度体系。不断强化法律顾问的使用和管理,加强重大涉法事务审查,重视听取和吸纳专业的法律意见,有效防范决策风险。今年,我局法律顾问代理行政诉讼案3宗;开展法律讲座1次,较好地完成了法律顾问服务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任务,极大地保障了我局行政决策事务的合理性、合法性和科学性。
(三)坚持依法行政,建设法治兴宁
一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查和证件管理。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制度,坚持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二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按照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推动行政执法行为全程可追溯;严格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通过梅州市行政执法办案平台、广东省“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梅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执法人员资格以及“双随机、一公开”事项清单、依据、相关程序等;严格按照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建立健全的法制机构和法律顾问参与的法制审查机制,全面提升法制审查工作整体水平。三是加强执法案卷评查,提高执法案卷质量。我局认真按照市依法治市办的要求,对全局系统办理的行政检查和行政处罚案卷进行评查,通过案卷评查,有效地提高了行政执法案卷的质量,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四)坚持依法行政,提高工作透明度
1.全面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全面贯彻省、市决策部署,将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要求落实到公文办理程序和会议办理程序。严格按照国务院《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力度,健全发布机制,扎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建立与申请人的多元沟通机制,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切实减少因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2024年,我局在门户网站公开信息共70条,其中:新闻动态16条,通知公告21条,住房保障类10条,其他23条。
2.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和司法监督。认真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坚持重大事项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向政协通报制度。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新闻媒体以及社会的广泛监督。积极主动依法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今年以来,我局共办理人大议案1件,政协提案13件,均办理完毕,答复满意率100%。
(五)加大法治宣传力度,营造法治建设氛围
1.加强法治教育培训。抓住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的契机,开展行政执法队伍全员轮训,认真组织谋划“12·4”国家宪法日宣传周活动。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把宪法和民法典列入干部学习内容。我局组织全局干部参加学法考试,加强干部学法用法意识,全年共组织参与专题学法讲座1场、集中宣传2次,申领执法证14人次。
2.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一是组织业务股室充分利用门户网站、电子屏幕等,以文字标语、宣传手册等形式加强普法宣传。二是结合重要节点开展普法活动。如“6·14”国家安全生产日、“12·4”宪法宣传周等特殊时间节点,在小区物业中心、在建工地等场所开展法治宣传活动,营造尊法守法学法的良好氛围。
(六)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积极回应群众诉求
1.扎实推进信访案件化解工作。按照国务院《信访条例》规定和信访法治化的要求,严格把好诉访分离和分类处理“两道关口”。坚持法定途径优先原则,认真办理群众来信来访,有效引导群众通过法定途径维护合法权益。积极推进依法治市信访维稳工作,用法治的精神、法治的思维、法治的方式来解决信访的突出问题。2024年,我局共受理各类政府信箱27件,信访案件60件,12345热线330单,办结率占100%,有效化解了一批社会矛盾纠纷,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2.完成梅龙铁路兴宁段路外环境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我局督促指导镇(街)从4月开始开展梅龙铁路项目兴宁段路外环境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对铁路沿线左右各500米范围内影响铁路运营的安全隐患进项整治,并于8月底完成整治工作,共整治253个隐患点,保障了9月14日梅龙高铁的顺利开通。
3.推进梅龙高铁兴宁段沿线人居环境提升项目。梅龙高铁兴宁段沿线人居环境提升项目已全面动工建设,预计12月可全面完成。沿线共需整治提升612处(含外立面提升、铁皮瓦整治、危旧房拆除、围墙鱼塘整治等),根据工作方案的要求,压实各方责任,建立工作台账。中铁公司已于10月23日进场动工建设,目前高铁沿线4个镇正加快与户主签订承诺书,确保无障碍施工。截至11月13日,已动工整治房屋245栋,整治完成37栋。
(七)2024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按照中共广东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印发的《关于组织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述职工作的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的正确指导下,坚持以《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目标任务为指引,将依法行政作为工作重点来抓,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全面推动政务公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部门职能工作,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落实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并及时召开党组会议讨论重点项目推进情况,总结经验,改进工作方式,强化责任落实,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
(八)夯实法治建设基础,推进法治建设进程
针对上一年不足的地方,我局领导班子不断总结经验,着力提高法治政府建设:一是加大“放管服”力度,确保镇(街)能接得住下放的权力;二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抓住执法队伍全员轮训的契机,提升住建队伍的行政执法能力;三是普法宣传不再单一时间宣传,而是贯穿的日常工作和日常会议中,让普法氛围更加浓厚。
三、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仍存在的不足
2024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和市委市政府的帮助下,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
(一)行政执法硬件不足,规范化有待提高。一是执法股室仍存在执法设备配备不足的情况,无法实现移动无纸化执法。二是执法人员对粤执法平台使用不够,针对不断升级的执法系统,在执法过程中未能熟练使用执法平台。三是行政执法案卷不够规范,在适应新版文书过程中存在不完善的地方,在执法后未及时形成执法案卷。
(二)普法宣传方式单一,法治宣传氛围不强。干部职工法治宣传意识不够强,没有发挥主观能动性自觉学法,学法氛围不够浓厚。针对各时间节点,个别股室未能结合日常工作开展全方位普法宣传。
(三)社会基层矛盾化解不够及时。问题楼盘推进工作不够理想,全市仍有少数问题楼盘未解决,主要原因是房地产开发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房地产企业经营不善,资金短缺或资金链断裂,少数楼盘的开发商负责人涉刑事案件或个别开发商负责人已故,部分楼盘存在用地未取得不动产权证明,需完善用地手续等问题。
(四)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方面存在问题
在我局承办的重点项目中,还存在一些问题:老旧小区项目中群众参与积极性差,有些项目涉及的职能部门较多,在建设过程中因齐抓共建的机制尚未健全,各部门之间缺乏通力合作,难以形成建设合力;个别项目推进慢,缺乏相应资金保障;城市污水管网设施仍需完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进度慢。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5年,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坚持问题导向,补齐工作短板,实现法治政府建设新突破。
(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保障。坚持党建引领全局工作,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强化职责,持续强化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不断增强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市的能力和水平。
(二)提高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标准。继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强化行政执法工作的人财物等资源要素配置。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持续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行应用粤执法,继续配合推进镇街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推进“二次统筹”工作。
(三)夯实法治政府建设的队伍力量。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关于重大行政决定法制审核人员配备比率要求,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公共决策中的法律审查把关作用。进一步完善学法培训制度,定期举办干部职工法治专题培训班,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综合知识和执法能力培训,提高执法人员履职能力,加强行政执法队伍专业化。
(四)营造法治政府建设的普法氛围。积极打造全方位的普法矩阵,充分发挥新媒体的显著优势,创新普法内容和形式,在城市建设中加入法治建设元素,扩大普法覆盖面。
(五)加快问题楼盘的化解进度。一是严厉打击存在违法违规建设、违规收取商品房认筹款等不良行为。二是对存量“问题”楼盘进行全面梳理,逐一细化方案,尽快消化存量完善制度。三是严格执行预售资金监管制度,保障建设资金、办证等资金留存,全面遏制新增问题楼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