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住建局 发布时间:2025-06-25 11:41:10 |
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部署,为进一步解决物业服务领域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利益,现就公开征集物业服务领域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问题。未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未履行信息公示和报告义务;未履行物业服务企业的移交义务。
(二)侵占业主公共收益问题。小区公共收益底数不清,管理不规范;擅自利用小区公共部位经营;未公示公共收益收支情况;违规侵占小区公共收益。
(三)住宅老旧电梯更新不及时问题。住宅电梯故障频发,运行状况差,出现问题维修不及时,群众反映未及时申报更新。
(四)其他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其他物业服务问题,如物业服务企业擅自改变物业服务用房用途、无正当理由拒不退出物业服务项目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线索反映渠道
(一)监督电话:
0753-3332785(法定工作时间) 传真号码:0753-3332785
(二)联系地址:
兴宁市人民大道东
(三)电子邮箱:
xnszjjbgs@meizhou.gov.cn
三、注意事项
(一)为方便反映问题,提高线索质量,便于有效核实查办,请按照附件表格格式反映问题线索。
(二)提倡实名反映问题线索,受理部门将对反映人意愿对反映的相关信息进行保密。反映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对所反映的内容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对借机诬告、陷害等行为,交有关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三)已由纪检监察机关、信访等部门受理,或已申请行政复议和进入司法程序的相关问题线索,不纳入本次线索受理征集范围。
欢迎广大企业群众积极反映相关问题线索!感谢社会各界对涉企行政执法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协助配合!
兴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6月25日
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问题线索填写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