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16-06-22 10:18:06 |
一、申请条件
1.属于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
2.所居住房屋属于整体危险(D级)或局部危险(C级);
3.所居住房屋是唯一和长期自住的。
二、评定程序
符合申请条件的农户向户口所在地村委会自愿提出申请,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初评公示, 镇(街道)审核、审核公示,市级审批、审批公示后批准改造,并签订改造协议。
三、补助标准
2015年省级以上财政补助资金1.85万元/户(2016年补助标准以具体文件为准)。
四、改造要求
农村危房改造要达到基本建设要求,改造后农房须建筑面积适当,人均建筑面积原则上不低于13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宜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可根据家庭人数适当调整,但3人以上农户的人均建筑面积不得超过18平方米。有扩建需求的危房改造农户要预留好接口,不得盲目攀比、超标准建房、违规建房和违法占用水田建房。
五、验收及补助资金拨付
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经农户所在村委会、镇(街道)政府及市级部门组织验收通过后,由财政部门按照有关专项资金管理规定,及时将补助资金通过 一卡(折)通 发放给农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