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施工、监理单位,有关企业:
《梅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于2022年10月31日起施行,现将《办法》转发给你们,请在梅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上完善企业基础信息,并按照《办法》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我局将依法对守信行为给予激励,对失信行为进行惩戒。
关于转发《梅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