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6-06-26 17:40:39 |
为推进兴宁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全面提升行业从业人员的诚信意识,弘扬诚信文化,我局充分利用现场宣传、企业宣传屏循环播放标语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2026年6月24日,兴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办公室、政策法规股、建筑管理股、房地产市场监管股的工作人员到建筑工地、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宣传活动。
在建筑企业宣传现场,我局建筑管理股、政策法规股工作人员通过发放宣传册、现场讲解等形式,向建筑工地负责人讲解《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相关规定,要求企业必须诚信经营,不能拖欠工人工资,保障好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在房地产开发和物业管理企业宣传现场,我局办公室、房地产市场监管股工作人员通过在售楼部播放标语、为从业人员现场讲解等形式,结合物业服务领域集中整治和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等实际工作,向物业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负责人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合约履行、物业服务管理的详细规定,指出在日常工作中诚信经营的重要性以及违反相关规定需承担的法律责任,引导企业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坚持诚信经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