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15-11-19 11:10:52 |
低保是保障低收入群众基本生产生活的重要保障制度,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措施。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底线民生保障工作,不断加快城乡低保制度的建设步伐。今年我市继续提高城市和农村低保标准,使两者月人均补差水平从原来的334元、148元分别提高到现在的375元、173元,低保托底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城乡低收入群众更加受益。
吴某娟是非农户口人员,家在兴田街道,因自身有一级智残,生活无法自理,靠家中父母照料,一家经济条件较差。为此,相关部门在调研核实情况后,为其办理了城市低保,保障其基本生活所需。其家人告诉记者,今年6月后,吴某娟的低保又有了提高,每个月增加了100多元,基本生活更有保障了。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底线民生保障工作,不断加大投入,着力完善城乡低保制度的建设。在推进城乡低保、五保提标工作中,市民政局把落实惠民实事作为头等重要工作来抓,及早谋划,周密部署,严格依照时间节点,高标准高质量推进两项工作,把政府的好政策落实到位,让城乡低收入群众及时享受到政府的温暖关怀。
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至今年6月,我市全面完成低保、五保的提标工作,低保标准从去年的城市每人每月390元,农村每人每月250元,分别提高到城市每人每月430元,农村每人每月280元;低保月人均补差从去年城市334元,农村148元,分别提高到城市375元,农村173元;五保标准由去年每人每月56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620元。新标准从今年1月开始执行。
(转自兴宁市人民政府网)(市广电台:刘云辉 金小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