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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批前公示

浏览次数:-作者: 兴宁市住建局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19-02-21 15:29:3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梅州市城镇规划区建设工程规划批前公示实施办法》,现将《梅州市汇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嘉逸学邸(三期)总平面规划图》予以批前公示:

该详细规划方案第一次公示于2018年7月16日至7月26日,在此公示期间市教育局提出异议。经市住建局、市教育局、房地产企业多次协调,企业已按照要求重新调整平面规划方案,现报我局审批,特此进行规划批前第二次公示,公示日期2019年2月21日至3月2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反馈意见,有效的反馈意见必须包括反馈者的真实姓名、有效的联系方式,并提供公示事项与其有利害关系的证明。逾期未提出异议,视作同意以上方案。

经办股室:城市规划股

联系电话:3338413

兴宁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9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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