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作者: 兴宁市住建局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19-04-02 10:52:02 |
明珠商贸城A栋3单元林小威等10户业主拟对位于明珠商贸城增设电梯。具体方案为:建筑基底面积8.0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4.4平方米,建筑层数8层。具体详见批前公示图。该图仅为示意图,以最后审批为准。
本单元共有10户业主,8户业主签名同意增设电梯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增设电梯方案正报我局审批,特对该方案进行批前公示,公示日期为2019年4月2至2019年4月13日。如对该方案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反馈意见,有效的反馈意见必须包括反馈者的真实姓名、有效的联系方式,并提供公示事项与其有利害关系的证明。如有业主不在此居住或已将房屋(车库)出租,则业主代表及承租方应将公示情况告知业主。逾期未提出异议,视作同意本方案。
公示期间,业主提出反对意见的,申请人应当自行与持反对意见的业主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经办股室:城市规划股,联系电话:3338413
该栋委托人:杨小英,联系电话:15119308810
兴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