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作者: 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信息来源: 转自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10-24 15:13:21 |
兴宁市珠江防护林工程2016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招标评标工作已结束。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16年10月24日至2016年10月26日止),具体如下:
第一标段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梅州市勇兴农林有限公司 |
梅州莱德农林有限公司 |
广东中绿园林集团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元) |
1615868.71 |
1615868.70 |
1615955.84 |
第二标段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五华县宁兴生态农林发展有限公司 |
梅州连珠林业发展有限公司 |
梅州华达兴林业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元) |
1618917.40 |
1618773.26 |
1619351.85 |
第三标段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梅州市恒艺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
梅州市绿茵农林发展有限公司 |
梅州市森雅农林发展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元) |
1783914.86 |
1783914.86 |
1783914.87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投诉。
中标候选人公示无异议后,则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兴宁市林业局
2016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