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作者: 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信息来源: 转自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11-14 17:07:59 |
兴宁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服务大厅标准化建设项目招标评标工作已结束。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16年11月14日至2016年 11月16日止),具体如下:
候选人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梅州创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广东尚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丰顺县建设工程公司 |
项目负责人 |
韩远华 (二级建造师) |
蔡晓伟 (二级建造师) |
官满贤 (二级建造师) |
投标报价(元) |
5442302.76 |
5440442.27 |
5440442.27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投诉。
中标候选人公示无异议后,则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兴宁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16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