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17-05-15 15:45:15 |
兴宁市水口镇中心卫生院升级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评标工作已结束。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17年5月15日至2017年5月17日止),具体如下:
候选人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东宏图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广州地质勘察基础工程公司 |
广东省轻纺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华北有色工程勘察院 有限公司 |
广东省建科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下浮率% |
1.123% |
0.200% |
1.00%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投诉。
中标候选人公示无异议后,则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兴宁市水口镇中心卫生院
2017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