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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2017年省级森林碳汇林抚育项目(二期)中标候选人公示

浏览次数:42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17-07-10 17:48:30

兴宁市2017年省级森林碳汇林抚育项目(二期)招标评标工作已结束。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17年7月10日至2017年7月12日止),具体如下:

第一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

第三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龙川县绿影林业发展有限公司

广州蓝宝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深圳市弘景园林

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509101.44

509055.57

509055.56

第二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

第三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大埔兴林农林发展

有限公司

梅州市臻威林业发展有限公司

梅州华达兴林业

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497901.88

497901.88

497901.87

第三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

第三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大埔锴峰林业发展

有限公司

梅州市恒泰农林园艺有限公司

乳源瑶族自治县万山农林开发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506977.68

506977.68

506977.68

第四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

第三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梅州绿华农林发展

有限公司

河源市国森林业发展有限公司

梅州市炳辉林业发展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481256.58

481256.57

481256.56

第五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

第三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州蓝宝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深圳市彬绿园林

有限公司

河源市丰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494031.33

494031.32

494004.53

第六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

第三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东君志林业发展

有限公司

深圳华熙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大埔旺鑫农林发展

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520779.80

520639.06

520779.81

第七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

第三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梅州市臻威林业发展有限公司

梅州华达兴林业

有限公司

兴宁市胜东苗圃种植专业合作社

投标报价(元)

518939.54

518939.53

518938.98

第八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

第三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梅州兰海林业发展

有限公司

梅州市日安农林

园艺有限公司

梅州坤鹏园林绿化

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519554.96

519601.32

519601.33

第九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

第三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梅州市星源农林

有限公司

梅州市氏不韦实业有限公司

梅州市篆山实业

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506537.68

506537.68

506537.68

第十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

第三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梅州乾惠农林发展

有限公司

广州绿宇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梅州鸿鑫农林

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524387.63

524387.63

524387.63

第十一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

第三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州市富润林业

有限公司

梅州市美之源林业有限公司

梅州市万里峰实业

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561181.17

561181.17

561181.17

第十二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

第三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大埔县林益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大埔锦泰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广东徐梅农林发展

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501598.70

501461.84

501461.84

第十三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

第三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梅州市鸿伟农林发展有限公司

五华县绿森造林

工程有限公司

梅州富兴农林

发展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517232.71

517509.26

517785.90

第十四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

第三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大埔宏义园林绿化

有限公司

梅州市富泉农林

开发有限公司

平远县益和实业

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501157.55

501157.55

501157.55

第十五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

第三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梅州新发农林

有限公司

梅州莱德农林

有限公司

梅州市勇泰林业发展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536041.15

536041.14

536041.1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投诉。

中标候选人公示无异议后,则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兴宁市林业局

2017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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