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17-08-03 10:38:37 |
兴宁市叶塘镇、水口镇农村道路建设项目二期工程EPC总承包招标评标工作已结束。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17年8月3日至2017年8月7日止),具体如下:
候选人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州市恒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广州市公用事业规划设计院 广东梅州地质工程勘察院 |
佛山市房建集团有限公司 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广东省地质物探工程勘察院 |
梅州市市政建设集团公司 广东诚实建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汕头市粤东工程勘察院 |
项目负责人 |
施工项目负责人:刘敏 设计项目负责人:林俊杰 勘察项目负责人:符伟军 |
施工项目负责人:欧阳政 设计项目负责人:熊利华 勘察项目负责人:莫赐国 |
施工项目负责人:张燕华 设计项目负责人:黄锦宇 勘察项目负责人:黄瑞潮 |
勘察费投标报价下浮率% |
2.120% |
1.180% |
2.150% |
地质灾害评估费投标报价下浮率% |
2.080% |
0.920% |
2.030% |
设计费投标报价下浮率% |
1.810% |
1.240% |
1.780% |
工程估算价投标报价下浮率% |
0.330% |
0.780% |
0.560%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投诉。
中标候选人公示无异议后,则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兴宁市产业转移工业园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17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