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作者: 兴宁市住建局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18-01-08 10:57:50 |
兴将路(三所学校段)市政道路工程监理招标工作已于2018年1月4日结束。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18年1月8日至2018年1月10日止),具体如下:
候选人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兴宁市恒安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珠海市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项目负责人 |
叶胜辉 (注册监理工程师) |
张荣龙 (注册监理工程师) |
梁德育 (注册监理工程师) |
投标报价(元) |
210238.00 |
213988.25 |
214036.80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投诉。
中标候选人公示无异议后,则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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