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作者: 兴宁市住建局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18-03-23 16:12:25 |
兴宁市叶塘镇圩镇周边建筑物外立面装饰工程招标评标工作已结束。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18年3月23日至2018年3月27日止),具体如下:
候选人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东利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五华县鸿晟工程有限公司 |
梅州市深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负责人 |
杨德锋 (贰级建造师) |
古定兴 (小型项目负责人) |
徐秀玲 (小型项目负责人) |
投标报价(元) |
2874725.21 |
2874716.86 |
2875717.52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投诉。
中标候选人公示无异议后,则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兴宁市叶塘镇人民政府
2018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