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作者: 兴宁市住建局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18-03-23 16:14:25 |
兴宁市永和镇镇域(205国道两侧)立面改造及铺设人行道工程EPC总承包招标评标工作已结束。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18年3月23日至2018年3月27日止),具体如下:
候选人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中国联合工程有限公司 (牵头方) 梅州市鸿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广东诚实建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牵头方) 梅州市市政建设集团公司 |
广东华鼎新维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牵头方) 梅州市三达环保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负责人 |
设计项目负责人:姜传鉷 施工项目负责人:陈敬贤 |
设计项目负责人:温伟达 施工项目负责人:吴秀清 |
设计项目负责人:倪国涛 施工项目负责人:张文忠 |
设计费投标报价下浮率 |
2.000% |
2.500% |
10.000% |
建安工程估算价投标报价下浮率 |
3.000% |
3.500% |
3.000%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投诉。
中标候选人公示无异议后,则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兴宁市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18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