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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业大道首期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浏览次数:-作者: 兴宁市恒安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信息来源: 转自兴宁市恒安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04-26 14:41:0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富业大道首期工程,已由兴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兴发改[2016]46号批准,建设单位为兴宁市产业转移工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规模:建设内容:首期工程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为新兴大道南至洋陂河,路幅宽34米,长695米;第二部分为新兴大道南至规划8米路,路幅宽24米,长167米,工程包含道路、给排水、管线、路灯、绿化、交通组织等市政配套设施(具体按设计图纸内容),监理费最高投标限价:47.33万元。

2.2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EPC模式建设,对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竣工验收阶段、缺陷责任期等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2.3工程地点:兴宁市东莞石碣(兴宁)产业转移工业园。

2.4监理服务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终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有下列资质:市政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企业。其中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投标企业及拟派的项目总监须进入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本项目要求拟派项目总监及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全程驻点现场。

3.2.1信誉要求:至本招标项目开标会日期前1天止,不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 全国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 广东省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 以及梅州市、兴宁市住建局作出的不良行为处罚期内的企业和总监理工程师(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

3.2.2投标企业须在2016年4月29日17:00前(正常办公时间)自行踏勘项目现场,并已了解项目现场的相关情况[须提供:兴宁市产业转移工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加盖公章的《 times; times;投标企业已到兴宁市产业转移工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富业大道首期工程)现场踏勘和了解情况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踏勘须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携带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法人证明书、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同时须核查原件)亲自前往。

3.2.3凡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企业,应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投标单位必须通过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的审查并提供企业法人代表、拟派项目总监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文书。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本工程采取: radic;来人报名(如下);□网上报名(报名办法详见交易中心网站)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均可报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报名须提供的资料:4.1.1、建设工程投标申请书。

4.1.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1.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4.1.4、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1.5、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4.1.6、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二代身份证。

4.1.7、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本单位近3个月社会保险关系清单(由社保部门加盖公章,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

4.1.8、拟投入项目监理机构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不少于2名)、监理员(不少于3名)的监理员岗位证书。

4.1.9、拟投入项目监理机构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的本单位近3个月社保清单(由社保部门加盖公章,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

(以上4.1.2~4.1.9项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核查原件)

4.1.10、企业注册地人民银行核准的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1.11、提供:兴宁市产业转移工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加盖公章的《 times; times;投标企业已到兴宁市产业转移工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富业大道首期工程)现场踏勘和了解情况的证明》原件。

4.1.12、省外企业须提交《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登记表》(已在广东省住建厅办理了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并获通过)(提供原件核查,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1.13投标单位必须通过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的审查并提供企业法人代表、拟派项目总监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文书。

4.1.14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其授权委托书(原件)。

上述报名资料装订成册(一份),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及项目总监到场亲自提交。

4.2报名时间: 2016年5月3日至2016年5月4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地点:兴宁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兴宁市中山东路1号市府大院 (市府正门直入,原市人大办公楼二楼大会议室)。

5、招标文件的获取 radic;到指定地点购买(如下);□网上免费下载(详见交易中心网站)

合格投标人请于2016年5月5日到2016年5月9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到兴宁市泰宁花园17-19卡兴宁市恒安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6530上午8:30时~ 上午9:30时截止(若遇特殊原因须变更,将按招标文件或最新补充公告为准),提交到兴宁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兴宁市中山东路1号市府大院,原市人大办公楼二楼大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同时在兴宁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交易大厅 举行开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准时参加。

7、投标保证金

正式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同时,应按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民营经济报》、梅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兴宁市住建局网 等媒介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 兴宁市住建局网 http://xnzj.xingning.gov.cn/ 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 兴宁市住建局网 发布的文本为准。

招标人(盖章): 兴宁市产业转移工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胜华 联系电话:0753-3876836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兴宁市恒安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李 工 联系电话:0753-3361317

报名地点: 兴宁市中山东路1号市府大院 (兴宁市中山东路1号市府大院,原市人大办公楼二楼大会议室)

开标地点(交易大厅): 兴宁市中山东路1号市府大院 (兴宁市中山东路1号市府大院,原市人大办公楼二楼大会议室)

联系人: 曾宪善 联系电话: 0753-3257955

日期:2016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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