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作者: 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信息来源: 转自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10-14 18:50:04 |
本招标项目广东省兴宁市铁山嶂矿区特大型泥石流地质灾害治理项目(二期),已由兴宁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兴发改[2014]27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兴宁市国土资源局,建设资金除申请上级拨款补助外,不足部分由地方自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工程规模:项目实施主要为泥石流治理、破损山体复绿、清污分流泥石流水源等工程。
2.2招标范围:按设计文件范围内容;
2.3预算造价:约959万元;
2.4工程地点:兴宁市铁山嶂矿区;
2.5建设工期:150日历天;
2.6承包方式:固定单价包干。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具有独立法人企业资格;
3.1.2具备国土资源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
3.1.3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人员)须具备岩土或地质类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资格,且未担任其他正在实施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3.1.4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3.1.5具备三标一体化认证体系;
3.2信誉要求:
3.2.1、自2015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报名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在梅州市国土资源局和广东省国土资源厅 测绘地理信息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平台 未有不良行为或行政处罚记录以及不在不良行为处罚期限内的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3.2.2、凡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企业,应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投标单位必须通过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的审查并提供企业、法人代表、拟派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文书。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工程采取现场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均可报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报名须提供的资料:
4.1.1、建设工程投标申请书原件(可从梅州市工程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4.1.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1.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1.4、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和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4.1.5、项目负责人近三个月内的社会保险关系证明(由社保部门加盖业务专用章,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
4.1.6、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4.1.7、三标一体化认证体系复印件;
4.1.8、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1.9、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报名资料一式两份按顺序打印封面、目录、统一用A4纸、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原件现场核查。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亲自提交。
4.2报名时间:2016 年 10 月 18 日上午9:30 时至11:30 时,下午14:30 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地点:兴宁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兴宁市中山东路1号市府大院(市府正门直入,原市人大办公楼二楼大会议室)。
到指定地点购买: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请于2016年10 月19日2016至 10月 23日(上午9 :00时至11:30 时,下午14:30 时至15:00时)到梅州市新都路67号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及资料,逾期作弃权处理。招标文件及资料费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6年11月8 日 15:30时,提交到兴宁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兴宁市中山东路1号市府大院(市府正门直入,原市人大办公楼二楼大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同时在兴宁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交易大厅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及项目负责人应准时参加。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建设报》、梅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兴宁市住建局网等媒介上发布,若有最新公告或通知将在兴宁市住建局网(http://xnzj.xingning.gov.cn)第一时间发布。
招标人(盖章):兴宁市国土资源局
办公地点:兴宁市兴城205国道秀塘围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0753- 3238618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梅州市新都路67号
联系人:朱工 联系电话:15819028008
日期: 2016年 10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