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作者: 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信息来源: 转自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11-22 16:41:10 |
招标项目编号:GDYNMZ-2016-02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宁市地方税务局办税服务厅配套设施和场所改造工程,已经兴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兴发改[2016]133号)批准,建设单位为兴宁市地方税务局,建设资金由上级拨款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规模:兴宁市地方税务局十二楼原活动室改造成办税服务厅配套设施和场所,本次招标内容包括给排水、电气、消防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如有核减,投标单位应无条件接受业主核减的工作内容(具体按设计图纸内容);
2.2招标范围:具体按设计文件内容;
2.3预算造价约:¥42.21万元 ;
2.4工程地点:兴宁市地方税务局内;
2.5建设工期:经批准开工日起100天(日历天);
2.6承包方式:工程量清单报价,固定单价承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下列资质条件: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其中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或以上)或建筑工程专业小型项目负责人(广东省外注册的须为一级注册建造师且在广东省住建厅备案)资格,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具有相应的职称(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级证书,且未承担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投标人开标前已按照《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办法(修订)》的要求和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诚信信息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梅市建函〔2016〕365 号)的要求在梅州市住建局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自行申办企业及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登记手续并已在该平台公开发布。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 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 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2.信誉要求:2015年1月1日至本招标项目开标会日期前1天止,不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 全国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 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 以及梅州市、兴宁市住建局作出的不良行为处罚期内的企业和项目负责人(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
3.3凡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企业,应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投标单位必须通过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的审查并提供企业法人代表、拟派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文书(开具日期需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报名登记截止日方为有效)。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本工程采取: radic;来人报名(如下);□网上报名(报名办法详见交易中心网站)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均可报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报名须提供的资料:
(1)、建设工程投标申请书原件; (可从梅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5)附件1: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要求;
(6)、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小型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复印件(如使用小型项目负责人培训合格证的须提供单位聘书);
(7)、拟派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复印件;
(8)、拟派项目负责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9)、拟派项目负责人合法的人事或劳动合同关系、职称证书复印件、近三个月本单位的社保清单、(由社保部门加盖公章,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
(10)、拟投入项目的管理机构人员(项目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二代身份证、胜任工作相关证件(岗位证书、职称证书)及合法人事或劳动合同关系,近三个月本单位的社保清单复印件(由社保部门加盖公章,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
(11)、企业注册地人民银行核准的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12)、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13)、企业法人代表、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文书原件;
(14)、省内企业必须提交拟派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在 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 办理的人员信息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打印网页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5)、省外企业必须提交《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登记表》(已在广东省住建厅办理了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并获通过);
上述报名资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一份),复印件需要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至(11)项资料需提交原件核查,由拟派项目负责人,持相关证件亲自到场提交。
4.2公示时间:2016年 11 月22 日至2016年 11 月 28 日
4.3报名时间:2016年 11 月 28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地点:兴宁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兴宁市中山东路1号市府大院 (市府正门直入,原市人大办公楼二楼大会议室)。
5、招标文件的获取 radic;到指定地点购买(如下);□网上免费下载(详见交易中心网站)
合格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有效的二代身份证原件核查)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请于2016年11月 29日到2016年 12 月 3 日【上午9:00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00 时】到兴宁市岭东花园岭东门市22卡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不购买者,按放弃投标处理。
6、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6年 12 月 19 日下午 14:30 至 15:30 时(若遇特殊原因须变更,将按招标文件或最新补充公告为准),提交到兴宁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兴宁市中山东路1号市府大院,原市人大办公楼二楼大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同时在2016年 12月 19日下午 15:30时在兴宁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交易大厅 举行开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准时参加。
7、投标保证金
正式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同时,应按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捌仟元整,汇入时限、汇入银行等详见本项目《施工招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民营经济报》、梅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兴宁市住建局等媒介上发布,若有最新公告或通知将在兴宁市住建局网站(http://xnzj.xingning.gov.cn/)第一时间发布。
招标人(盖章):兴宁市地方税务局
联系人: 彭远达 联系电话: 13431825901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梅州市梅江区新都路67号
联系人: 王工 联系电话: 0753-3321132
报名地点:兴宁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兴宁市中山东路1号市府大院,原市人大办公楼二楼大会议室)
开标地点(交易大厅): 兴宁市中山东路1号市府大院(兴宁市中山东路1号市府大院,原市人大办公楼二楼大会室)
联系人: 曾宪善 联系电话: 0753-3257955
日期: 2016年 11 月22日
附件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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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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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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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姓名 |
技术职称 |
资质等级 |
证书号 |
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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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技术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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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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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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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①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须中级或以上职称;
②质检员、安全员须助理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③以上人员需按招标公告要求提供相应人员证书、职称证书等证明材料。
投标企业(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