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17-06-26 17:46:37 |
招标项目编号:GDYNMZ2017 -0626 号
本招标项目兴宁市水口镇中心卫生院升级建设项目,已由兴宁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兴发改〔2017〕4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兴宁市水口镇中心卫生院,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工程名称:兴宁市水口镇中心卫生院升级建设项目;
2.2.工程规模:新建住院医技综合大楼和门诊大楼及地下人防工程、医疗康复中心、消毒供应楼、行政信息综合大楼、景观河道工程等工程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6000㎡;
2.3、工程地点:兴宁市水口镇水东村;
2.4. 计划工期: 工程勘察及地质灾害评估工期:25日历天,施工图设计工期:60日历天,施工工期:360日历天(具体项目工期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2.5. 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3.1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独立法人或相应资质的联合体(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成员不得超过三家即一家勘察单位、一家设计单位、一家施工单位,联合体主办方必须为施工单位。)
(1)、勘察单位须具有: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地质灾害评估、地质灾害勘查甲级及以上资质独立法人企业。
(2)、设计单位须具有:建筑工程设计甲级或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或以上资质。
(3)、施工单位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符合上述资质独立法人或企业联合体均可参加本项目投标。
3.2项目负责人要求:
(1)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必须是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
(2)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勘察项目负责人必须有注册土木工程(岩土)执业资格;
报名前主办方须按照《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办法(修订)》的要求和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诚信信息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梅市建函〔2016〕365号)的要求在梅州市住建局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自行申办企业及项目管理班子人员信息登记手续并已在该平台公开发布。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3信誉要求:自2017年1月1日至本项目开标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不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全国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广东省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以及梅州市、兴宁市住建局作出的不良行为处罚期内的企业和项目负责人。
3.4.投标人应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提供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开具的最近3年关于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勘察、设计负责人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文件(对联合体成员投标的,应对联合体成员各方均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开具日期需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报名登记截止日方为有效) 。
3.5.本工程项目为省、市重点工程,为确保工程顺利实施,避免投标人盲目投标,特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和拟派各项目负责人等相关人员携带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二代身份证,各项目负责人的岗位证书及身份证等原件现场核查。须在2017年6月29日下午5:00时前先到招标代理机构进行人员信息核实,后持招标代理人员信息核实证明前往兴宁市水口镇水东村详细踏勘项目现场,充分了解项目现场原有的相关情况后提供兴宁市水口镇水东村村民委员会盖章的踏勘证明后到招标代理单位盖章现场踏勘证明书。(踏勘现场联系人:兴宁市水口镇中心卫生院田主任,联系电话:0753-3753980)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三家,各成员应为独立法人,联合体主办方必须是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企业,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报名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本工程采取现场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均可来人报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
本投标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报名须提供的资料:
序号 |
报名须提供的资料 |
要 求 |
备 注 |
1 |
投标申请书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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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附件格式 |
2 |
联合体协议书 |
联合体协议书须明确主办方及各方责任 |
按附件格式 |
3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各成员相关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并须同时提交原件核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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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
①、勘察单位须具有: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地质灾害评估、地质灾害勘查甲级及以上资质独立法人企业。 ②、设计单位须具有:建筑工程设计甲级或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或以上资质。 ③、施工单位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符合上述资质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或企业联合体。 |
加盖单位公章; |
5 |
各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二代身份证、劳动合同 |
加盖单位公章并须同时提交原件核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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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各项目负责人近三个月内的本单位社会保险关系证明 |
原件(由社保部门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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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
法人授权委托人应为项目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必须由法人任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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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
按附件格式 |
按附件格式 |
9 |
各项目负责人基本情况表 |
按附件格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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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拟投入项目人员汇总表 |
近三个月内的本单位社会保险关系证明原件(由社保部门加盖公章) |
按附件格式 |
11 |
企业注册地人民银行核准的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 |
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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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登记表》 |
(已在广东省住建厅办理了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并获通过) |
省外企业必须提交 |
13 |
由检察院出具的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各项目负责人前三年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
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各成员相关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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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现场踏勘证明原件 |
兴宁市水口镇水东村村民委员会、兴宁市水口镇人民政府、兴宁市水口镇中心卫生院开具的踏勘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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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报名资料用A4纸按顺序装订1份成册,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并同时提交原件核查,必须由投标企业拟派岩土工程专业负责人、建筑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亲自持报名资料至现场报名(需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核查)。
4.2报名时间:2017年6月 30 日上午9:00~11:00时、下午15:00~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地点:兴宁市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兴宁市和平路2号行政服务中心3楼)。
合格投标人请于2017年 7月1日至2017年7 月5 日,每天上午9:00~11:00时、下午15:00~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兴宁市岭东花园岭东门市24卡,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及资料。招标文件及资料费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梅州市公共交易中心网站、《民营经济报》、兴宁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网站等媒介上发布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将在兴宁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网站(http://xnzj.xingning.gov.cn/)第一时间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兴宁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招 标 人:(盖章) 兴宁市水口镇中心卫生院
办公地址:兴宁市水口镇中心卫生院内
联 系 人: 刘先生 联系电话: 0753-3753980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梅州市新都路67号
联 系 人: 朱工 联系电话: 0753-3321132
日期: 2017 年6 月26 日
附件一:
投标申请书
致: (招标单位)
根据你单位项目之招标资格预审公告的各项要求,我单位经过慎重考虑,决定报名参加该工程投标。相关材料附后,请予审查。
特此申请
投标单位: (盖章)
企业资质等级: .
法定代表人: (签名或盖章)
岩土工程专业负责人: 注册执业资格: .
建筑设计专业负责人: 注册执业资格: .
建筑工程项目负责人: 注册执业资格: .
办公电话: 手机: .
传真: 电子邮箱:
年 月 日
附件二:联合体协议书(格式)
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兴宁市水口镇中心卫生院升级建设项目勘察、设计、设备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施工单位(名称) 为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受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并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盖章、签署投标文件,联合体牵头人的所有承诺均认为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
5、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
6、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由其自行协定。
7、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8、本协议书一式 四 份。
牵头方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成员一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成员二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三:现场踏勘证明(格式)
兴宁市水口镇中心卫生院升级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现场踏勘证明书
兹有 (企业名称)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 ,身份证号: ,岩土工程专业负责人 ,身份证号: ,建筑设计负责人 ,身份证号: 建筑施工项目负责人 ,身份证号: 。
于 年 月 日已对兴宁市水口镇中心卫生院升级建设项目EPC总承包进行了现场踏勘。
本证明只作本工程投标工作使用,不能作他用。
注:本工程项目为省、市重点工程,为确保工程顺利实施,避免投标人盲目投标,特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和拟派各项目负责人等相关人员携带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二代身份证,各项目负责人的岗位证书及身份证等原件现场核查。须在2017年6月29日下午5:00时前先到招标代理机构进行人员信息核实,后持招标代理人员信息核实证明前往兴宁市水口镇水东村详细踏勘项目现场,充分了解项目现场原有的相关情况后提供兴宁市水口镇水东村村民委员会盖章的踏勘证明后到招标代理单位盖章现场踏勘证明书。(踏勘现场联系人:兴宁市水口镇中心卫生院田主任,联系电话:0753-3753980)
单位(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四: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申请人全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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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业务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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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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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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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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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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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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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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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 立 日 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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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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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等级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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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 证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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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管理体系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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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 证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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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组织机构简介:
技术人员总数: 人 技术人员结构:(拥有相关执业资格或名誉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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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申请人: (单位全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1、申请人需随此表附上法人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证书等文件的复印件。
2、复印件须加盖法人公章。
附件五: 项目(勘察、设计、施工)负责人基本情况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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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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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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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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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 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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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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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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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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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资格 |
注册专业 证书编号 |
为申请人服务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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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经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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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
参加过的项目名称及规模 |
该项目中任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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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说明: |
投标申请人: (单位全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投标申请人需随此表附上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的复印件
附件六: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主要勘察、设计、施工人员汇总表
序号 |
姓名 |
年龄 |
性别 |
国籍 |
学历 学位 |
职称 |
执业资格(专业、证书编号) |
在本项目拟任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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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申请人: (单位全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