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作者: 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信息来源: 转自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09-11 17:20:24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宁市技工学校曾坑河校园段安全改造及景观大道绿化工程已由兴宁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兴发改[2010]0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兴宁市技工学校,建设资金为上级拨款及学校自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曾坑河段规划面积约13000m2;对校园主干道的两侧及河段进行美化、绿化治理,包括挡水工程、混凝土挡坝、硬质护堤、道路、园林绿化、安装工程等;
2.2招标范围:具体按设计文件内容;
2.3预算造价:约¥597.07万元;
2.4工程地点:兴宁市技工学校校园内;
2.5工期:180个日历天;
2.6承包方式:工程量清单报价,固定单价承包;
2.7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具有下列资质和人员要求:
①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独立法人企业
②投标人拟派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人员)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或以上)资格同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或以上)(省外企业须一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至开标时间止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3.2投标人报名前已按照《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办法(修订)》的要求在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自行申办企业及项目管理班子人员信息登记手续并已公开发布在该平台。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3信誉要求:
自2017年3月1日至本招标项目报名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广东省水利厅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平台、梅州市、兴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未有不良行为或行政处罚记录以及不在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不良行为处罚期限内的企业和项目负责人;
3.4为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特要求潜在投标人的项目管理机构(包含但不限于企业技术负责人、拟派的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2名(市政及水利专业各1名)、质检员、安全管理人员、携带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技术负责人二代身份证和职称证、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资格证书、职称证、二代身份证等原件现场核查),须在报名时间期限内跟招标代理机构取得联系并确认身份后,后持招标代理人员信息核实证明前往兴宁市技工学校,由兴宁市技工学校踏勘现场联系人汇同潜在投标人到兴宁市技工学校曾坑河校园段安全改造及景观大道绿化工程现场充分了解项目现场原有的相关情况后由兴宁市技工学校出具并加盖公章的踏勘证明书。(注:现场踏勘时间2017年9月14日16:00前结束。)
(踏勘现场联系人:黎先生 ,联系电话:0753-3252731 )
其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在踏勘项目现场后不得更换,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3.5投标企业及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应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提供人民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文件。(开具日期需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报名登记截止日方为有效)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本工程采取:☑来人报名(如下);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均可报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报名须提供的资料:
(1)建设工程投标申请书;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4)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5)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资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及近三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6)拟投入项目的管理机构人员(项目技术负责人(1名)、施工员(2名)、质检人员(1名)、安全管理人员(1名))的岗位证书或职称证书、劳动合同、近三个月本单位社保清单、身份证复印件(由社保部门加盖公章,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
(7)企业注册地人民银行核准的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8)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9)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10)由检察院出具的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前三年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11)踏勘证明书原件;
(12)省内企业必须提交拟派项目负责人及管理班组人员在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办理的人员信息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打印网页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对外公布信息为准);
(13)省外企业必须提交《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登记表》已在广东省住建厅办理了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并获通过,打印网页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上述报名资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一份),复印件需要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至(7)项资料需提交原件核查,由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二代身份证原件现场核查)等相关证件到场提交。
4.2报名时间: 2017年 9 月 15 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地点:兴宁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大厅(地址:兴宁市和平路2号行政服务中心3楼)。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到指定地点购买:
投标申请人于2017年 9 月 16 日至 9 月 20 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到兴宁市兴城沿江东路岭东花园岭东门市24卡(海燕大桥旁)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领取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逾期作弃权处理,招标文件每份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银行保函。
7、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民营经济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兴宁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网站上发布。
招标人(盖章): 兴宁市技工学校
办公地点:兴宁市技工学校校园内
联 系 人: 黎先生 联系电话:0753-3252731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梅州市新都路67号
联 系 人: 朱工 联系电话: 0753-3321132
日期: 2017 年 9 月 11 日
附件一:现场踏勘证明(格式)
兴宁市技工学校曾坑河校园段安全改造及景观大道绿化工程
现场踏勘证明书
兹有 (企业名称)企业技术负责人 ,身份证号: ,职称证: ;施工项目负责人 ,身份证号: ;项目技术负责人 ,身份证号: ;施工员(市政专业) ,身份证号: ;施工员(水利专业) ,身份证号: ;质检员 ,身份证号: ;安全员 ,身份证号: 。
于 年 月 日已对兴宁市技工学校曾坑河校园段安全改造及景观大道绿化工程进行了现场踏勘。
本证明只作本工程投标工作使用,不能作他用。
招标代理(盖章): 兴宁市技工学校(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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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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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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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 |
人数(名) |
姓 名 |
证书/职称证书 |
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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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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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技术负责人(水利工程类或市政公用工程类中级或以上职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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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员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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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员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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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员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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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企业(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1、上表人员岗位安排必须一人一岗(人员不得重复安排使用,不得变更)。
2、本表格在投标报名时各投标人须另外单独提交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