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17-09-15 21:05:47 |
各投标人,现对招标文件的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
1、招标文件综合评分表中工商局评价更正为:2000年至今被评为守合同、重信用的单位,按连续年份长短计算,第1名得4分,第2名得3分,第3名得2分,第4名得1分,其他不得分. (相同连续年份的按并列排名)
2、招标文件中投标费率得分中费率得分公式更正为:费率得分公式F=(1-100D)*100;
3、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提交及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相应变更为:
投标文件提交时间: 2017年9月30日14时30分至 2017年9月30日15时00分。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9月30日15时00分。
开标时间:2017年9月30日15时00分正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兴宁市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17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