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作者: 兴宁市住建局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17-12-07 16:58:36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沟边道路(三所学校段)市政道路工程,已由兴宁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兴发改【2014】165号、兴发改[2017]136 号批准,发包人为广东明珠集团城镇运营开发公司,建设单位为兴宁市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广东明珠集团城镇运营开发公司自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规模:本项目为南部新城首期土地一级开发项目,西沟边道路(三所学校段)市政道路工程总投资3890801.66元,路长399.95m,宽9m,工程内容包括:混凝土路面,路基、花岗岩路缘石、人行道铺装、排水、综合管线、绿化、路灯、交通等;
2.2招标范围:对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缺陷责任期等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2.3工程地点:兴宁市福兴街道齐昌中学东侧。
2.4监理服务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终止。
2.5招标控制价:80000.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工程监理丙级(含丙级)或以上资质;其中投标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2信誉要求:
3.2.1自2015年10月1日至本招标项目报名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未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全国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广东省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出的不良行为处罚(公示)的企业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3.2.2投标人报名前须按照《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全市建筑企业和企业人员信息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到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办理企业和人员信息登记。省外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了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并获通过。
3.2.3凡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企业必须通过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的审查并提供企业法人代表、拟派项目总监近三年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日期需以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报名截止日止)。
3.2.4本项目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和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携带企业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二代身份证,须在报名时间期限内自行前往项目所在地自行踏勘,在了解项目现场原有的相关情况后由兴宁市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出具并加盖公章的踏勘证明书。
(踏勘现场联系人:陈立,联系电话:0753-3336811 )
其拟派项目管理机构相关负责人在踏勘项目现场后不得更换,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本工程采取:radic;来人报名(如下);□网上报名(报名办法详见交易中心网站)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均可报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报名须提供的资料:
4.1.1、建设工程投标申请书(可从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4.1.2、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其授权委托书(原件);
4.1.3、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4.1.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1.5、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4.1.6、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置要求表(详见附件1)
4.1.7、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岗位证书、二代身份证、合法劳动合同关系
及近三个月(2017年9、10、11月)的社会保险关系证明(由社保部门加盖业务专用章,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件或证明)
注:根据本工程的建设规模和特点,按项目监理机构人员最低配备标准要求,以表格形式配备好监理机构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4.1.8、企业注册地人民银行核准的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
4.1.9、须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登记截止时的企业法人代表、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1.10、项目踏勘证明书原件;
4.1.11、投标企业及拟派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在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的登记信息(打印网页);
4.1.11、省外企业须提交《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登记表》(已在广东省住建厅办理了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并获通过)(提供原件核查,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上述报名资料装订成册(壹份),复印件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4.1.4~4.1.10项目资料需提交复印件同时核对原件(国家规定可通过二维码验证的除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及项目总监到场亲自提交。
4.2报名时间: 2017年12月13日【上午9:00 时至 11:00 时,下午15:00 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地点:兴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兴宁市和平路公共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
5、招标文件的获取 radic;到指定地点购买(如下);□网上免费下载(详见交易中心网站)
合格投标人请于2017年12月14日到2017年12月20日【上午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00 时】到深圳市成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梅州市梅江区彬芳大道南园MD2栋1-2层商铺)购买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8年1月4日上午9:30时~ 下午10:00时截止(若遇特殊原因须变更,将按招标文件或最新补充公告为准),提交到兴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兴宁市和平路公共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同时在兴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兴宁市和平路公共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 举行开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应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备查)准时参加。
7、投标保证金
正式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同时,应按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兴宁市人民政府网站链接住建局专栏、《民营经济报》等媒介上发布。
招标人(盖章): 兴宁市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立 联系电话 :0753-3336811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深圳市成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景田南住宅小区综合楼南侧二楼201
联系人: 谢工 联系电话: 0753-2326369
报名地点: 兴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兴宁市和平路公共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
开标地点(交易大厅): 兴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兴宁市和平路公共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
联系人: 曾宪善 联系电话: 0753-3257955
日期:2017年12月7日
附件1、
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置表
投标人: .
岗位 |
专业 |
姓 名 |
岗位证书 |
证书编号 |
总监理 工程师 |
市政公用注册监理工程师 |
|||
专业监理 工程师 |
市政公用专业监理工程师(具有安全监理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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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安装专业监理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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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员 |
市政公用专业监理员 |
|||
市政公用专业监理员(具有材料送检见证员证书) |
注:
1、上表监理机构组成人员数量须符合广东省建设厅粤建管(2002)97号文关于工程项目监理最少人数配置数量要求。本项目监理机构配备人员在最低配备标准的基础上只可增多不得减少。
2、上表人员岗位安排必须一人一岗(人员不得重复安排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