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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兴宁市黄槐中学后山特大型滑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浏览次数:-作者: 兴宁市住建局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17-12-11 16:58:2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东省兴宁市黄槐中学后山特大型滑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已由兴宁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兴发改[2017]109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兴宁市国土资源局,建设资金全部由上级财政拨款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规模:项目实施主要为修筑防护墙、挡土墙、坡面修整、格构梁、锚杆、植草等工程。

2.2招标范围:按设计文件范围内容;

2.3预算造价:约248.00万元;

2.4工程地点:兴宁市黄槐中学后山;

2.5建设工期:150日历天;

2.6承包方式:固定单价包干。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具有独立法人企业资格;

3.1.2具备国土资源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

3.1.3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人员)须具备岩土或地质类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资格,且未担任其他正在实施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3.1.4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3.1.5具备三标一体化认证体系;

3.2信誉要求:

3.2.1、自2017年6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报名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在梅州市国土资源局和广东省国土资源厅测绘地理信息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平台未有不良行为或行政处罚记录以及不在不良行为处罚期限内的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3.2.2、凡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企业,应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投标单位必须通过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的审查并提供企业、法人代表、拟派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文书,开具日期需以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报名截止日止。

3.2.3、本工程项目为特大型滑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为确保工程顺利实施,特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企业技术负责人携带企业资质证书跟营业执照(国家规定可通过二维码验证的除外)、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二代身份证等原件现场核查。须在2017年12 月 14日下午16:00时前先到招标代理机构进行人员信息核实,后持招标代理人员信息核实证明前往兴宁市黄槐中学后山特大型滑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现场,充分了解项目现场原有的相关情况后提供兴宁市国土资源局盖章的踏勘证明后到招标代理单位盖章现场踏勘证明书。(踏勘现场联系人:兴宁市国土资源局张先生 联系电话:0753- 3238618)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4.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4.2、为本次招标项目设计人或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3.4.3、与本次招标项目的设计人或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3.4.4、与本次招标项目的设计人或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3.4.5、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3.4.6、不同申请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报名资料

本工程采取现场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均可报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报名须提供的资料:

4.1.1、建设工程投标申请书原件(可从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4.1.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1.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1.4、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和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4.1.5、项目负责人近三个月内的社会保险关系证明(由社保部门加盖业务专用章,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

4.1.6、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4.1.7、三标一体化认证体系复印件;

4.1.8、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1.9、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报名资料一式两份按顺序打印封面、目录、统一用A4纸、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原件现场核查。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亲自提交。

4.2报名时间:2017年 12 月 15 日上午9:30 时至11:30 时,下午14:30 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地点:兴宁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兴宁市和平路2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到指定地点购买: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 12月 16 日2017至 12 月20日(上午9 :00时至11:30 时,下午14:30 时至15:00时)到兴宁市沿江东路54号岭东花园岭东门市22卡购买招标文件及资料,逾期作弃权处理。招标文件及资料费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8年 1 月 5 日 15:00时,提交到兴宁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兴宁市和平路2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同时在兴宁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交易大厅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及项目负责人应准时参加。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建设报》、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兴宁市人民政府网站住建局专栏网站第一时间发布。若有最新公告或通知将在兴宁市住建局网(http://www.xingning.gov.cn/child/xnzj/)第一时间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盖章):兴宁市国土资源局

办公地点:兴宁市兴城205国道秀塘围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0753- 3238618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兴宁市沿江东路54号岭东花园岭东门市22卡

联系人:朱工 联系电话:0753-3321132

日期: 2017年 12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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