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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产业转移工业园整体城镇化建设项目首期(标准厂房)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浏览次数:-作者: 兴宁市住建局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19-04-03 09:17:32

1.招标条件

兴宁市产业转移工业园整体城镇化建设项目由兴宁市委常委会([2017]9号)、兴宁市人民政府(兴市府办会函[2017]53号)通过,并经兴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兴发改[2017]35号)批准建设,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兴市府办会函[2019]60号)同意兴宁市产业转移工业园整体城镇化建设项目首期(标准厂房)工程采用EPC模式建设,建设资金在整体城镇化建设项目资本金中解决,招标人为兴宁市产业转移工业园城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东莞石碣(兴宁)产业转移工业园内。

2.2建设规模:兴宁市产业转移工业园整体城镇化建设项目首期(标准厂房)工程计划建设两个地块,分别为地块#8和地块#11-2,总用地面积约30635.01平方米(约46亩),总计容建筑面积47553.55平方米,项目投资估算17919.50万元。具体建设情况如下:1、地块#8净用地面积16061.12平方米(约24.1亩),道路面积2136.47平方米,总计容建筑面积38673.55平方米,计划建设两栋5层高的厂房B3和C3及该地块内的道路、绿化、广场及硬底铺设等工程,容积率2.41;2、地块#11-2净用地面积12333.85平方米(约18.5亩),道路面积3090.55平方米,总计容建筑面积8880平方米,计划建设一栋6层高的宿舍4和生活配套区等工程,容积率0.72。

2.3招标控制价约为:15824.63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13675.61万元、预备费1566.32万元、勘察费109.40万元、基本设计费401.10万元、施工图预算编制费40.11万元、竣工图编制费32.09万元)。

  1. 4招标范围: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总承包。
  2. 5工期要求:勘察、设计周期为60个日历天,施工工期为365个日历天。(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独立法人或相应资质的联合体:

①必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持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必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③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①施工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省外企业须是一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拟派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类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②设计项目负责人: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③勘察项目负责人:拟派勘察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

3.3根据《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粤建规范[2019]1号文)规定,施工企业拟派的施工现场人员,包括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资料员、劳资专管员等,必须按照该办法要求,实行实名管理,项目施工期间必须在岗履职。

  1. 4投标人报名前须按照《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办法(修订)》的要求和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诚信信息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梅市建函〔2016〕365号)的要求在梅州市住建局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自行申办企业及各项目负责人信息登记手续并已在该平台公开发布。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1. 5信誉要求:

①自2018年9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报名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企业和项目负责人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上未有被限制参与投标的处罚。

②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查询时间在2019年4月3日00:00时后的查询结果有效,提供网站查询记录打印。】

③近三年(2016年1月1日至今)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不存在被责令停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财产被查封、冻结或接管、被宣告破产等情形,不存在任何其他可能影响投标资格的情形。

  1. 6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须由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均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不超过3家;联合体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 资格审查要求和评标办法

4.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2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1.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投标报名方式:来人报名。

5.2请有兴趣的投标人由牵头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及拟担任的项目负责人(勘察、设计、施工)凭二代身份证原件亲自持5.2.1至5.2.15要求提供的报名资料,于2019年4月11日上午0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6时00分,到兴宁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兴宁市和平路行政服务中心3楼会议室)进行报名。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5.2.1建设工程投标申请表原件(格式详见附件格式一)(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盖章);

5.2.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出具);

5.2.3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出具);5.2.4投标人代表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出具);

5.2.5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各成员相关资料);

5.2.6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5.2.7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的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证(省外企业须是一级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身份证、劳动合同及2019年1月、2月、3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

5.2.8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建筑工程专业类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资格证、身份证、劳动合同及2019年1月、2月、3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

5.2.9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身份证、劳动合同及2019年1月、2月、3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

5.2.10拟派勘察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土木(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证、身份证、劳动合同及2019年1月、2月、3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

5.2.11联合体协议书复印件(格式详见附件格式二);

5.2.12《实名管理承诺书》原件(格式详见附件格式三);

5.2.13省外建筑企业提供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的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5.2.14开户许可证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5.2.15投标人已在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办理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信息登记的截图(以《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社会公布的信息为准,投标报名时,工作人员将现场进入社会公布的《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进行查询,如查询结果跟投标人提供的网页截图不一致,招标人不予接受报名)。

上述5.2.1至5.2.15的相关资料装订成册(加有封面,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单位地址、单位电话、传真机号码、联系人、联系人移动电话、电子邮箱地址、邮政编码)并每页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公章,属于联合体成员方的材料还要加盖成员方单位公章,提供一式二份(一正本、一副本)报名。

报名时,以上资料国家规定可通过二维码验证的及企业法人身份证外,其余复印件资料均需提供原件核验后退回。不按要求提交资料或提交资料不全或不按要求提交原件核对或核对不一致的,或不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招标人不予接受报名。

5.2招标文件的获取:到指定地点购买(如下)

投标报名申请人于2019年4月12日至2019年4月18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建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地址:梅州市梅江区定民路25号宏图大厦5楼)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逾期作弃权处理,招标文件及资料费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1.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15日上午9:30时,提交到兴宁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兴宁市和平路行政服务中心3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同时在兴宁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兴宁市和平路行政服务中心3楼会议室)举行开标评标会,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及联合体成员方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准时参加(身份证原件备查)。

  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1.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兴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1. 联系方式

招标人(盖章):兴宁市产业转移工业园城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办公地点:兴宁市兴合线叶塘段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办公楼一楼

联系人:罗先生联系电话:0753-3876838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广东建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桥兴大道457号

梅州分公司地址:梅州市梅江区定民路25号宏图大厦5楼

联系人:黄先生联系电话:0753-2285830

日期:2019年4月2日

附件格式一:建设工程投标申请书格式

建设工程投标申请书

致招标单位:兴宁市产业转移工业园城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根据你单位兴宁市产业转移工业园整体城镇化建设项目首期(标准厂房)工程EPC总承包之招标公告的各项要求,我单位经过慎重考虑,决定报名参加该工程投标。相关材料附后,请予审查。

特此申请!

勘察企业名称: (盖章)

企业资质等级: 单位负责人:(签名)

拟派项目负责人: 资格等级:

办公电话: 手 机:

设计企业名称: (盖章)

企业资质等级: 单位负责人:(签名)

拟派项目负责人: 资格等级:

办公电话: 手 机:

施工企业名称: (盖章)

企业资质等级: 单位负责人:(签名)

拟派项目负责人: 资格等级:

办公电话: 手 机:

年月日

(备注:投标人根据企业资质情况自行扩展填写,也可联合体各方单独提供。)

附件格式二:联合体协议书格式

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兴宁市产业转移工业园整体城镇化建设项目首期(标准厂房)工程EPC总承包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单位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名称)为联合体成员方。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如果中标,联合体各方将依照上述分工原则,就各方的具体工作范围和相应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另行签订协议或合同,并报发包人。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四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附投标文件正本一份(附入投标文件正本内)。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成员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备注:投标人根据企业资质情况自行扩展填写成员单位信息。)

附件格式三:实名管理承诺书格式

实名管理承诺书

致招标单位:兴宁市产业转移工业园城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本公司自愿参加兴宁市产业转移工业园整体城镇化建设项目首期(标准厂房)工程EPC总承包的投标,现向招标单位作出郑重承诺如下:

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按照《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粤建规范[2019]1号文)规定,派驻施工现场的人员,包括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保证是本公司在职员工,严格实行实名管理,项目施工期间确保在岗履职。如有违反,愿意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

岗位类别

姓名

身份证号码

证书编号

签名确认

施工项目负责人

施工技术负责人

专职安全员

专职安全员

施工员

施工员

施工员

质检员(质量员)

质检员(质量员)

材料员

材料员

资料员

资料员

特此承诺!

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填写(盖单位公章)

承诺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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