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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产业转移工业园整体城镇化建设项目首期(标准厂房)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浏览次数:-作者: 兴宁市住建局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19-04-03 09:18:27

招标项目编号:GDJF-2019-037号

1、招标条件

兴宁市产业转移工业园整体城镇化建设项目由兴宁市委常委会([2017]9号)、兴宁市人民政府(兴市府办会函[2017]53号)通过,并经兴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兴发改[2017]35号)批准建设,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兴市府办会函【2019】60号)同意兴宁市产业转移工业园整体城镇化建设项目首期(标准厂房)工程采用EPC模式实施,建设资金由整体城镇化建设项目资本金中解决,招标人为兴宁市产业转移工业园城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规模:兴宁市产业转移工业园整体城镇化建设项目首期(标准厂房)工程计划建设两个地块,分别为地块#8和地块#11-2,总用地面积约30635.01平方米(约46亩),总计容建筑面积47553.55平方米,项目投资估算17919.50万元。具体建设情况如下:1、地块#8净用地面积16061.12平方米(约24.1亩),道路面积2136.47平方米,总计容建筑面积38673.55平方米,计划建设两栋5层高的厂房B3和C3及该地块内的道路、绿化、广场及硬底铺设等工程,容积率2.41;2、地块#11-2净用地面积12333.85平方米(约18.5亩),道路面积3090.55平方米,总计容建筑面积8880平方米,计划建设一栋6层高的宿舍4和生活配套区等工程,容积率0.72。

2.2招标范围:建安工程(按设计文件内容)的施工、验收及工程结算定案的全过程监理与相关服务。

2.3工程地点:东莞石碣(兴宁)产业转移工业园内

2.4监理工期:合同监理工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工程缺陷责任期终止

2.5招标控制价:2262800.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监理综合资质或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3.1.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1.3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代表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1.4投标人已按照《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办法(修订)》的要求在梅州市住建局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自行申办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信息登记手续并已公开发布在该平台。

3.1.5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

3.2信誉要求:

①企业经济实力强,财务状况良好,履约能力强,社会信誉度高,有完善的人员和设备配置。

②自2018年9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报名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企业和项目负责人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上未有被限制参与投标的处罚。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要求: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的报名 :凡有意参加的申请人,请于2019年4月11日至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兴宁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兴宁市和平路行政服务中心3楼会议室)报名。

5.2报名资料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授权代表需为项目负责人)递交。提供的报名资料按本公告5.3项的顺序装订成册,并自行增加封面、目录和页码;正、副本各一份,每页加盖单位公章。均需提供原件(国家规定可二维码扫描真伪的资料及法人身份证除外)核验后退回。

5.3报名投标的单位需提交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需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总监代表注册证书、二代身份证、近三个月(2019年1月、2月及3月)的本单位社保证明复印件;

5.4招标文件的获取:到指定地点购买

投标报名申请人于2019年4月12日至2019年4月18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建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地址:梅州市梅江区定民路25号宏图大厦5楼)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逾期作弃权处理,招标文件及资料费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7日上午9:30时,提交到兴宁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兴宁市和平路行政服务中心3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同时在兴宁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兴宁市和平路行政服务中心3楼会议室)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准时参加。

7、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兴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发布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盖章):兴宁市产业转移工业园城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办公地点:兴宁市兴合线叶塘段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办公楼一楼

联系人:罗先生 联系电话:0753-3876838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建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桥兴大道457号

梅州市梅江区定民路宏图大厦5楼(梅州分公司)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753-2285830

日期: 2019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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