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作者: 兴宁市住建局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17-07-15 17:10:00 |
丘小强委员: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我市环境卫生问题的关心和提出的良好建议,您提出的《关于我市农村环境卫生管理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2016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贯彻梅州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暨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做了大量工作,使我市城乡环境面貌有了较大改观,受到社会各界好评。为更好地提升我市农村人居环境,去年我市新印发了《兴宁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试行)》,各市直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都能认真按照《方案》要求,精心组织、精密部署,开展一系列的集中清理和综合整治,并建立和健全了城乡环境治理长效机制,进一步配套和完善了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基础设施,为我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持续和深入开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一、今年,我们将继续做好以下几点农村环境管理工作,以提高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彻底改变农村环境卫生脏、乱、差的现象。
(一)加大资金投入。环境治理除了要有机制保障,还需要资金投入。为解决资金问题,我市采取上级拨一点、镇村出一点、乡贤捐一点、群众收一点的办法,多渠道筹集保洁资金。去年,省拨款和市级财政投入各镇(街道)城乡环境奖补资金1600多万元,各镇(街道)自筹资金及向农户收取卫生费合计约2700多万元,合计4300多万元全部用于各镇(街道)农村环境长效机制建设。今年我市准备再投入2000多万元作为各镇(街道)环境综合治理奖补资金,确保治理工作深入推进。
(二)城区方面整治继续围绕引摊入市、进店经营和严禁占道经营的工作思路,重点整治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摆卖、摊点随意乱摆卖、跨店占道经营、乱堆乱放等违规行为,进一步优化人居环境,不断提升我市城市品位。
(三)镇(街)建成区方面。督促各镇加大力度对肉菜市场进行建设和治理整治。占道经营、违章搭建遮阳棚、牛皮癣等六乱现象得到明显遏制,使镇(街)建成区面貌焕然一新。各镇(街道)均成立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实行责任包干到领导、到办、到村、宣传劝导与干部带头群众动手相结合,形成了良好的创建氛围,同时,强化督查考核、实行每周一次督查、一次推进会、一次评比、一次考核兑现的四个一等措施,环境卫生面貌显著改善,镇、村、户整洁美观;部分镇通过开展学生小手拉大手活动,出动宣传车,极大提高了群众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的知晓率和参与率,全镇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整体推进,可视范围内基本看不到垃圾。
一要提高认识。各市直单位、乡镇(街道)要将推进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作为为民办实事的惠民工程、干部作风的检验工程、改善人民群众居住环境的实事工程来抓,要把它作为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的一项长期的任务来抓,要有一定的政治敏感性和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要强化认识,高度重视,真正把它作为一把手工程,主动担责,扎实做好各项工作。
二要推进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加快推动兴宁市环境综合治理与修复项目建设进度,全面维护我市生态环境和保护水资源环境,保障全市群众用水安全和正常农业生产。
三要广泛宣传。各市直单位、乡镇(街道)要针对城乡广大群众环境卫生认识薄弱的实际情况,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小手拉大手、发放宣传单等活动广泛宣传,不断提高群众参与率,营造良好氛围。
搞好农村生活环境卫生工作一项长期而坚巨的任务,希望各位委员多关心支持农村环境卫生工作,多建言献策,多支持我们做好此项工作,进一步提升环境卫生水平,营造整洁、生态宜居的环境。
兴宁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7年7 月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