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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3-01-10 09:32:53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七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按照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坚持依法行政,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一定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推进治理工作法治化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认识到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我局结合实际,突出学习主题,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推动机关法治建设。

      (一)加强政治教育。通过党组织书记上党课、中心组理论专题学习、集中研讨和各支部学习等方  式,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讲话、《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等内容,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突出纪法教育。通过个人自学、支部集中学习、中心组专题主讲、学习强国APP等方式,加强党章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学习教育,认真组织学习党章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制度,以及《反有组织犯罪法》、民法典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党员干部自觉用党章党规党纪规范言行,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切实提高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堤坝。

     (三)抓好警示教育。依托明珠文化体育公园内的廉洁文化教育基地和家风家训教育基地、廉洁书面展开展廉洁教育,组织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警钟长鸣》,深入剖析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以案示警、以案明纪,并由党组织书记罗局给大家上廉政专题辅导课,引导干部职工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把高标准和守底线统一起来,永葆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本色。

       二、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优质服务,着力加快政府职能转变

      1.加快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精简材料,优化办事流程。为方便群众和企业,我局积极与上级部门、兄弟县市业务单位进行联系沟通,多方面听取意见和建议,对行政许可事项涉及的办事材料及办事流程都作了精简和优化。对于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材料一律取消,对于非必要材料实行承诺代替,可以实行并联的事项一律并联审批办结,减少了办事群众的跑动次数,提高了办事效率。

       2.深化乡镇(街道)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根据《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镇和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的公告》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共梳理下放行政处罚事项30项,其他权力事项7项。同时,为做好相关工作衔接,积极准备培训课件,选派业务骨干参与政数局和司法局统一组织的对镇街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确保相关工作有效对接、高效运行。

     (二)坚持完善机制,着力推进科学民主决策

      一是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认真组织学习《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严格按照决策启动公共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决策公布等程序规范执行。二是全面构建法律顾问制度体系。不断强化法律顾问使用和管理,加强重大涉法事务审查,重视听取和吸纳专业的法律意见和建议,有效防范决策风险。2022年,我局法律顾问代理行政复议、诉讼2件;组织法律讲座2次,较好地完成了法律顾问服务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任务,极大地保障了我局行政决策事务的合理性、合法性和科学性。

      (三)坚持法治要求,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和证件管理。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制度,严把证件申领审核关持续推动落实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二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继续执行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有关通知,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推动行政执法行为全程可追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通过行政执法公示系统、梅州市商事主体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执法人员资格以及“双随机、一公开”事项清单、依据、程序等;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建立健全法制机构为主导,法律顾问参与的法制审查机制,全面提升法制审查工作整体水平。三是加强执法案件评查,提高执法案件质量。我局认真按照市依法治市办的要求,对全局系统办理的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执法案卷进行评查,通过案卷评查,有效地提高了各类行政执法案件的质量,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四)坚持执行内外监督制度,提高政府部门公信力

       1.全面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全面贯彻省、市决策部署,将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要求落实到公文办理程序和会议办理程序。严格按照国务院《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力度,健全发布机制,扎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建立与申请人的多元沟通机制,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切实减少因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2022年,我局在门户网站公开信息共82条,其中:新闻动态27条,通知公告12条,住房保障类8条,其他35条。

       2.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和司法监督。认真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坚持重大事项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向政协通报制度。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新闻媒体以及社会的广泛监督。积极主动依法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今年以来,我局共办理人政协提案8件,均办理完毕,答复满意率100%。

     (五)强化法治宣传,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1.加强法治教育培训。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制度,组织各级领导干部和新进国家工作人员参加宪法宣誓活动。深入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宣传周活动。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把宪法和民法典等列入干部学习内容。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组织全局72名国家工作人员参加学法考试,全年共组织和参与专题学法讲座共2场次,申领执法证3人次。

      2.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一是立足日常开展普法。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工作群等,以文字、视频等多形式加强普法宣传。二是结合重要节点开展普法活动。如“6·14”国家安全生产日、“宪法宣传周”等特殊时段,举办系列法治宣传活动,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的良好氛围。三是组织完善“谁执法谁普法”台账,制作宣传视频,在兴宁市国家机关落实普法责任制考核评议中提升普法公信力。

     (六)坚持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积极回应群众诉求

      1.扎实推进信访案件化解工作。按照国务院《信访条例》规定和信访法治化的要求,严格把好诉访分离和分类处理“两道关口”。坚持法定途径优先原则,认真办理群众来信来访,有效引导群众通过法定途径维护合法权益。积极推进依法治市信访维稳工作,用法治的精神、法治的思维、法治的方式来解决信访的突出问题。2022年,我局共受理各类政府信箱64单,信访案件48件,12345热线356单,办结率占100%,有效化解了一批社会矛盾纠纷,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2.积极解决群众密切关心关注的切身利益问题,及时化解社会矛盾。今年制定了我市“保交楼”专项工作方案,将将经典名城、鸿贵园二区、胜雄花园、宁江新城九期等4个项目列入第一批“保交楼”专项借款范围,目前正在推动第二批共14个项目列入专项借款范围,有效化解我市市民收楼难的民生问题。

     (七)2022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按照中共广东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印发的《关于组织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述职工作的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的正确指导下,坚持以《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目标任务为指引,将依法行政作为工作重点来抓,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全面推动政务公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部门职能工作,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落实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并及时召开党组会议讨论重点项目推进情况,总结经验,改进工作方式,强化责任落实,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同时,根据《关于组织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述职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提交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报告,进一步增强了党政主要负责人的法治建设职责意识。

      三、存在的不足

       2022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和市委市政府的帮助下,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推进“三项制度”落实方面进展不平衡,个别执法部门仍存在人员设备配备不足等问题。二是对粤执法平台使用不够,在执法过程中未能熟练使用执法两平台,未全面实现无纸化执法。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3年,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七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坚持问题导向,补齐工作短板,实现法治政府建设新突破。

      (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保障。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强化职责,持续强化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不断增强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市的能力和水平。

    (二)继续强化法治建设保障,促进全面依法治市顺利推进。继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强化行政执法工作的人财物等资源要素配置。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持续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行应用粤执法,继续配合推进镇街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精减申请材料、完善工作规范。

    (三)加强法治队伍建设,筑牢法治建设根基。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关于重大行政决定法制审核人员配备比率要求,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公共决策中的法律审查把关作用。进一步完善学法培训制度,定期举办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综合知识和执法能力培训,提高执法人员履职能力,推进法治专门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

     (四)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建设氛围。积极打造全方位的普法矩阵,充分发挥新媒体的显著优势,创新普法内容和形式,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扩大普法覆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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