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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兴宁市第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2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16-06-12 17:10:26

袁锋等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治理罗岗镇岐岭山垃圾场严重污染问题的议案》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罗岗镇生活垃圾简易填埋场位于德丰村岐岭山,占地面积约3.1万平方米,于1998年正式投入使用至现在。长期以来,该镇的生活垃圾因缺乏资金和专业的技术支持,只作简单堆积填埋处理,因此未处的生活垃圾产生的污水已渗透到附近水渠,对周边群众造成较大影响。

去年我局已多次与罗岗镇领导沟通并发函给罗岗镇人民政府要求制定整改方案,完善相关手续后方可继续使用该填埋场,或者立即停止使用此简易填埋场,直接将全部生活垃圾运到市填埋场进行无害化处理。但由于运距遥远,运载成本高,据估算每年约需200多万元运费,目前仅依靠罗岗镇财政和市级补助资金根本没有办法承担。现罗岗镇政府计划先对填埋场进行覆土消毒,减少污染,再想办法筹集资金,分别在圩镇、柿子村、霞岚村新建三个垃圾压缩站,把全镇的生活垃圾直接运到市填埋场进行无害化处理,或在现有垃圾场附近新建一座污水处理厂,以解决垃圾渗虑液污染问题。

今后,我局将继续跟进此事,多争取上级资金扶持,逐步关闭全市范围内所有镇级简易垃圾填埋场,并对简易垃圾填埋场加以覆土消毒复绿处理,确保周边群众不受危害。

兴宁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6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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