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兴宁市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调整听证会听证代表人员名单公告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3-09-18 09:05:32

关于兴宁市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调整听证会听证代表人员名单公告

  根据《兴宁市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调整听证公告》,定于2023年10月9日(星期一)15:00在兴宁市自然资源局四楼会议室召开兴宁市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调整听证会,现将听证代表人员名单公告如下:

  一、听证主持人

  钟伟崇(兴宁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听证员

  钟伟崇(兴宁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李建平(兴宁市自然资源局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股股长)

  何飞明(兴宁市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与开发利用股工作人员)

  三、听证陈述人

  张婷婷(兴宁市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股业务人员)

  苏水梅(广东卓越土地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四、记录员

  叶萃颖(兴宁市自然资源局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股科员)

  、听证会代表

  (一)兴宁市人大代表1名;

  (二)兴宁市政协委员1名;

  (三)单位部门代表34名:兴宁市住建局、兴宁市土地储备和征地服务中心、兴宁市司法局、兴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兴宁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兴宁市信访局、兴宁市农业农村局、兴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兴宁分局、兴宁市林业局、兴宁市交通运输局、广东电网梅州兴宁供电局有限责任公司、东莞石碣(兴宁)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兴宁市公路事务中心、宁新街道办事处、福兴街道办事处、兴田街道办事处、罗浮镇人民政府、罗岗镇人民政府、大坪镇人民政府、黄槐镇人民政府、黄陂镇人民政府、叶塘镇人民政府、新陂镇人民政府、龙田镇人民政府、坭陂镇人民政府、新圩镇人民政府、水口镇人民政府、径南镇人民政府、石马镇人民政府、宁中镇人民政府、永和镇人民政府、刁坊镇人民政府、合水镇人民政府;

  (四)群众代表5名。

  特此公告。

兴宁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9月18日


站群导航
  • 党群部门
  • 政府部门
  • 乡镇街道
  • 梅州网站
  • 其他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