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2026年兴宁市自然资源局普法工作计划及清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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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6-04-20 10:5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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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自然资字〔2026〕5号
兴宁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2026年兴宁市
自然资源局普法工作计划及清单》的通知
2026年兴宁市自然资源局普法工作计划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九五”普法规划启动年。根据《2026年兴宁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文件精神,为做好“九五”普法规划启动工作,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以更加务实的态度,创新工作方法,加大普法学法投入和力度,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本计划。
一、强化理论武装,继续深入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推动局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文化思想,贯彻落实法治宣传教育法,进一步加大全民普法力度,提升全体干部职工法治素养,学好用好《习近平法治文选》第一卷、《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2025年版)》,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实效。
二是加强学习宣传党内法规。以党章、准则、条例为重点,持续深入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党内法规,运用广东省干部培训网络学院系统和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系统,集中组织开展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及学法考试。
二、突出以学促干,加强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培训学习
一是组织局系统干部职工参加自然资源部和省自然资源厅组织的“法治专题讲座”和“自然资源大讲堂”系统视频培训学习,通过网络课堂、部门业务培训、专题讲座等方式,加强干部职工法治教育,树立干部职工法治思想,提升干部职工法治能力。
二是结合今年工作重点,计划按股室为单位开展培训,组织学习涉及的部门法律法规及相关业务知识。
三、坚持多措并举,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普法宣传
一是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建立完善普法责任清单,落实普法提示和责任追究制度。根据市普法办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2026年“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围绕国家安全法治宣传教育、乡村振兴、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开展法治宣传主题活动。
二是做好节点性宣传。充分利用“4.22世界地球日”“6.5世界环境日”“6.25全国土地日”“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普法宣传,通过图册、短视频,以自然资源为主题开展宣传,打造自然资源宣传品牌。
抄送:兴宁市司法局。 |
兴宁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室 2026年4月20日印发 |
兴宁市自然资源局普法责任清单
单位名称 | 重点宣传的法律法规规章 | 责任部门 |
兴宁市自然资源局 兴宁市自然资源局 | 1.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规章制度 | 组织人事股 |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 办公室 |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工作规程(试行)》《自然资源行政处罚办法》 | 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股 执法大队 |
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城镇开发边界管理办法(试 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管理办法》 | 国土空间规划股、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与开发利用股、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股、城市规划股、村镇规划股、耕地保护监督与生态修复股 |
5.《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土地登记规则》《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 | 不动产登记中心、自然资源确权登记股、自然资源调 查监测股 |
6.《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土地储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 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与开发利用股、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股、土地储备和征地服务中心 |
7.《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矿产资源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加快建设绿色矿山的实施意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关于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的指导意见》《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管理办法》 | 地质与矿产资源管理股 |
8.《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 | 城乡规划编制研究中心、测绘地理信息管理股 |
9.《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法》《土地复垦条例》 | 耕地保护监督与生态修复股、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
10.《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土地登记资料公开查询办法》 | 档案室 |
单位名称 | 应知应会法律法规 | 学习方式和具体举措 | 完成时限 |
兴宁市自然资源局 | 必学内容 | 1.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规章制度 | 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 党支部、党小组“三会一课” | 2026年年底 |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12·4”国家宪法日举行 宣誓,集体学习 | 2026年年底 |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 | “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宣传、网上学法、讲座、送法下基层“以案释法”、新媒体普法等 | 2026年年底 |
选学内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闲置土地处置办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 | “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宣传、网上学法、讲座、送法下基层、新媒体普法等 | 2026年年底 |
2.《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矿产资源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加快建设绿色矿山的实施意见》 | 送法下基层、网上学法、新媒体普法等 | 2026年年底 |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法》《土地复垦条例》 | 新媒体普法、“6·25” 全国土地日普法 | 2026年年底 |
4.《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关于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的指导意见》 | 新媒体普法、现场演练 | 2026年年底 |
兴宁市自然资源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
单位名称 | 应知应会法律法规 | 学习方式和具体举措 | 完成时限 |
兴宁市自然资源局 | 必学内容 | 1.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规章制度 | 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 党支部、党小组“三会一课” | 2026年年底 |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12·4”国家宪法日举行 宣誓,集体学习 | 2026年年底 |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 | “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宣传、网上学法、讲座、送法下基层“以案释法”、新媒体普法等 | 2026年年底 |
选学内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闲置土地处置办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 | “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宣传、网上学法、讲座、送法下基层、新媒体普法等 | 2026年年底 |
2.《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矿产资源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加快建设绿色矿山的实施意见》 | 送法下基层、网上学法、新媒体普法等 | 2026年年底 |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法》《土地复垦条例》 | 新媒体普法、“6·25” 全国土地日普法 | 2026年年底 |
4.《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关于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的指导意见》 | 新媒体普法、现场演练 | 2026年年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