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张志荣、黄妙容因 保管不善 ,将坐落于兴宁市兴城青眼塘花灯张165号兴盛园E栋301房,证号为3100020469的不动产权证书(房屋)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房屋)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志荣 黄妙容
2018年06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