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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不动产权证书(土地)遗失补办公告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2-01-11 17:54:44

兴宁市不动产权证书(土地)遗失补办公告

                     

  兴宁市自来水公司(兴宁市齐昌供水有限公司)申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补办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为保护不动产权使用者、所有者的合法权益,现将该不动产权证书遗失补办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不动产权使用者(或所有者)名称:兴宁市自来水公司(兴宁市齐昌供水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91441481196570485Y);

  坐落:兴宁市合水镇罗陂管理区第二人造平原;

  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兴府国用(1996)第0004622-03号;

  宗地面积:13311.59㎡。

  因权利人兴宁市自来水公司(兴宁市齐昌供水有限公司)位于兴宁市合水镇罗陂管理区第二人造平原【证号:兴府国用(1996)第0004622-03号】不慎遗失,现向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上述不动产权证书遗失补办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有关规定,现予公告,如有纠纷争执,请于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兴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出示情由提出异议,逾期视作无异议。联系电话:0753-3238687

特此公告

兴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  01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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