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3-12-19 16:02:03 |
兴宁市不动产(房屋)转移登记公告
曾小强(身份证号码: 4414251974****1375)、陈双兰(身份证号码:4414241984****2262)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为保护不动产使用者、所有者的合法权益,现将该不动产转移登记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不动产权使用者(或所有者)名称:饶春朋(身份证号码:4414251957****0371);
二、座落:兴宁市兴城官汕三路190号石油公司宿舍三栋402房;
三、不动产权证号为:兴府国用(2000)字第01-3565号/粤房字第0389418号;
四、面积:64.46㎡。
由于曾志华(受托人)持公证委托书【(2013)粤梅兴宁第001993号】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将坐落于兴宁市兴城官汕三路190号石油公司宿舍三栋402房的房产转让至曾小强、陈双兰名下,现予以公布告知,如对曾小强、陈双兰拥有座落兴宁市兴城官汕三路190号石油公司宿舍三栋402房的不动产权属有异议或纠纷争执,请于公告之日起七天内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出示情由提出异议,逾期视作无异议。联系电话:0753-3238687。
特此公告
兴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 12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