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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不动产权(房屋)转移登记(继承)公告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4-03-21 17:36:18

兴宁市不动产权(房屋)转移登记(继承)公告

陈纯香(香港身份证号码:P995**8(A))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转移登记(继承),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为保护不动产使用者、所有者的合法权益,现将该不动产权转移登记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不动产权使用者(或所有者)名称:吴新泉(香港身份证号码:B499**8(0))

二、 坐落:兴宁市叶塘居委兴叶路23号

三、 不动产权证号为:粤房字第0335759号

四、 建筑面积:141.27㎡

因坐落于兴宁市叶塘居委兴叶路23号的权利人吴新泉于2017年10月14日离世,依据《不动产登记具结书》,此不动产由陈纯香继承。现予公告,如对陈纯香继承坐落于兴宁市叶塘居委兴叶路23号的不动产有异议,请于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兴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出示情由并提出异议,逾期视作无异议。

联系电话:0753-3238687

特此公告

公告单位:兴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3 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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