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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不动产权(房屋)转移登记(继承)公告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4-04-07 10:22:26

兴宁市不动产权(房屋)转移登记(继承)公告

  陈康(身份证号码:4414241960****0019)、陈小梅(身份证号码:4414251963****0409)、陈阜斌(身份证号码:4414811989****0039)请办理不动产权转移登记(继承),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为保护不动产使用者、所有者的合法权益,现将该不动产权转移登记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不动产权使用者(或所有者)名称:陈聪安(身份证号码:4414251932****0032)

  二、 坐落:兴宁市兴城官汕二路224号汽车运输公司集资房二栋102房

  三、 不动产权证号为:兴府国用(1999)字第0014589-13号/粤房字第0530963号

  四、 建筑面积:78.10㎡

  因坐落于兴宁市兴城官汕二路224号汽车运输公司集资房二栋102房的权利人陈聪安于2014年4月6日离世,依据《不动产登记具结书》,此不动产由陈康、陈小梅、陈阜斌继承。现予公告,如对陈康、陈小梅、陈阜斌继承坐落于兴宁市兴城官汕二路224号汽车运输公司集资房二栋102房的不动产有异议,请于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兴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出示情由并提出异议,逾期视作无异议。

  联系电话:0753-3238687

  特此公告

公告单位:兴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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