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4-11-22 16:44:03 |
兴宁市不动产(房屋)转移登记公告
王燕芬(身份证号码:4402021970****0923)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为保护不动产使用者、所有者的合法权益,现将该不动产转移登记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不动产权使用者(或所有者)名称:王利生、王燕芬(身份证号码:4414251929****0016、4402021970****0923)
二、座落:兴宁市宁新黄岭店背小区宏伟楼203房
三、不动产权证号为:粤房地权证兴字第3100008048号、兴府国用(2011)第02-1135号
四、面积:88.18㎡
由于王燕芬持公证书【(2014)粤梅兴宁第002785号】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将坐落于兴宁市宁新黄岭店背小区宏伟楼203房的房产王利生所占份额赠与至王燕芬名下,现予以公布告知,如对王燕芬拥有座落于兴宁市宁新黄岭店背小区宏伟楼203房的不动产权属有异议或纠纷争执,请于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出示情由提出异议,逾期视作无异议。
联系电话:0753-3238687。
特此公告
公告单位:兴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