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4-12-09 08:45:57 |
兴宁市不动产(房屋)转移登记公告
何杨(身份证号码:4414811986****0193)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为保护不动产使用者、所有者的合法权益,现将该不动产转移登记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不动产权使用者(或所有者)名称:李奕明、毛仕琼(身份证号码:4414251956****3853、4414251958****3862)
二、座落:兴宁市兴城纺织5号
三、不动产权证号为:粤房地证字第0174362号、粤房地证字第0174363号、兴府国用(1998)第0014380号
四、面积:346.8㎡
由于何中一(受托人)持公证委托书【(2011)南公证内字第24616号】、【(2011)南公证内字第24617号】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将坐落于兴宁市兴城纺织5号的房产转让至何杨名下,现予以公布告知,如对何杨拥有座落于兴宁市兴城纺织5号的不动产权属有异议或纠纷争执,请于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出示情由提出异议,逾期视作无异议。
联系电话:0753-3238687。
特此公告
公告单位:兴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2月6日